-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司马曜
(362—396)司马曜。东晋皇帝,字昌明。简文帝子。哀帝兴宁三年,封会稽王。简文帝死,以年幼继立,由崇德褚太后临朝,谢安辅政。太元元年始亲政。太元八年苻坚来攻,谢石等战于淝水,大破之。以弟会稽王司马道子掌兵权。又以道子专横,用王恭以制之。帝嗜酒佞佛,宠张贵人而戏之,暴死。在位二十四年。
- 徐锴
徐锴(920~974)南唐文字训诂学家。扬州广陵(今江苏扬州)人。徐铉之弟,世称“小徐”。字鼐臣,又字楚金,精通文字学,仕于南唐,秘书省校书郎起家,后主李煜时,迁集贤殿学士,终内史舍人。平生著述甚多,今仅存《说文解字系传》40卷,《说文解字韵谱》10卷。
- 韦铿
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玄宗即位之初,任殿中侍御史。又任监察御史。官至考功郎中。事迹散见《元和姓纂》卷二、《太平广记》卷二五五引《御史台记》、《大唐新语》卷一三。《全唐诗》存诗1首。
- 苏焜
武后末年官拾遗。《新编分门古今类事》卷二引《甘泽谣》存其事迹,并录其诗1首。《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 沈回
生卒年、籍贯皆不详。代宗大历中曾应进士试。德宗建中三年(782)至贞元十五年(799)间,为山南西道节度从事,累历行军司马,检校刑部员外郎。十八年在成都,其后行迹无考。事迹散见其《武侯庙碑铭》、《文苑英华》卷一八八省试州府试诗、《宝刻类编》卷四。《全唐诗》存诗1首。
- 董纪
董纪,明字良史,后以字行,更字述夫,号一槎,上海人。洪武(一三六八至一三九八)中任江西按察佥事。善草书。著西郊笑端集。《书史会要、大观录》
- 詹一纲
詹一纲,字正朝,号肃宇。惠来人。一惠弟。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一五九三)贡生[一],授保定判官,驻赤城,督宣府军饷。秩满,晋广西河池知州,寻解组归。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八有传。
- 杨士芳
杨士芳(1826年-1903年),字兰如,福建省台湾府噶玛兰厅(今台湾宜兰县宜兰市)人,曾中清朝进士,台湾日治时期,任宜兰厅参事。同治元年(1862年)乡试中举人,同治七年(1868年)中三甲一百一十八名进士,殿试钦点浙江省即用知县,加同知五品官衔。不久因母丧丁忧,未能赴任。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马关条约,割让台湾之后,日军欲利用杨士芳的声望,平定各地反抗,特任命其为救民局委员,参与防备。次年(1896年,日本明治二十九年)杨士芳出任宜兰厅参事,翌年获佩绅章。卒于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一月十日,享年七十有八。
- 吴涛
吴涛,生卒年不详,字德邵,崇仁(今属江西)人。是宋高宗绍兴年间著名隐士环溪先生吴沆的大哥。下选的《绝句》便是吴沆的《环溪诗话》存录的。全宋诗收入其诗四首:《绝句》,《山居》,《在杭日作》,《仲春》。其中以《绝句》广为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