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元量
汪元量(1241~1317年后)南宋末诗人、词人、宫廷琴师。字大有,号水云,亦自号水云子、楚狂、江南倦客,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琳第三子。度宗时以善琴供奉宫掖。恭宗德祐二年(1276)临安陷,随三宫入燕。尝谒文天祥于狱中。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出家为道士,获南归,次年抵钱塘。后往来江西、湖北、四川等地,终老湖山。诗多纪国亡前后事,时人比之杜甫,有“诗史”之目,有《水云集》、《湖山类稿》。
- 刘胜
刘胜(前165年-前113年),汉景帝刘启之子,汉武帝刘彻异母兄,母为贾夫人,西汉中山靖王。前元三年(前154年),受封中山王。后元三年(前141年),汉景帝去世,汉武帝即位。汉武帝即位之初,刘胜便把官吏侵夺欺凌诸侯王之事,全部奏报汉武帝,汉武帝就增加诸侯的礼遇,废止官吏检举诸侯王之事,对诸侯王施行优侍亲属的恩惠。据《史记》刘胜为人喜好酒色,有儿子、亲属一百二十余人(《汉书》记载为有儿子一百二十余人)并认为诸侯王应当日听音乐,玩赏歌舞美女。元鼎四年(前113年),刘胜去世,终年五十三岁,葬于保定市满城区陵山之上,谥号靖,史称中山靖王。
- 李延兴
元末明初北平人,字继本。李士赡子,少以诗名。顺帝至正十七年进士,授太常奉礼,兼翰林检讨。元末兵乱,隐居不仕。河朔学者多从之,以师道尊于北方。入明,曾出典涞水、永清县学。有《一山文集》。
- 吴师道
吴师道(1283—1344),字正传,婺州兰溪县城隆礼坊人。生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卒年惠宗至正四年,年六十二岁。聪敏善记诵,诗文清丽。19岁诵宋儒真德秀遗书,乃致力理学研究,竭力排斥其他学说。元至治元年(1321)登进士第。授高邮县丞,主持兴筑漕渠以通运。因为官清正,被荐任国子助教,延祐间,为国子博士,六馆诸生皆以为得师。后再迁奉议大夫。以礼部郎中致仕,终于家。生平以道学自任,晚年益精于学,剖析精严。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窦巩
[唐](约公元七六二年至八二一年间在世)字友封,京兆金城人,窦庠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自唐肃宗宝应元年至穆宗长庆元年间在世,年六十岁。状貌魁伟。少博览,无所不通。性宏放,好谈古今。门多长者车辙。诸兄均先贵达,巩于元和二年(公元八O七年)始举进士。袁滋镇滑州,辟为从事。入朝,拜侍御史,历司勋员外刑部郎中。元稹观察浙东,奏为副使,检校秘书少监,兼御史中丞。稹移镇武昌,巩为副使。平居与人言,吻动而言不发,白居易等目为嗫嚅翁。后终老于鄂渚。巩所著诗,见窦氏联珠集。
- 朱翌
朱翌(1097—1167)字新仲,号潜山居士、省事老人。舒州(今安徽潜山)人,卜居四明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八年(1138),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祠部员外郎、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十一年,为中书舍人。秦桧恶他不附己,谪居韶州十九年。桧死,充秘阁修撰,出知宣州、平江府。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一。名山胜景,游览殆。
- 郑霖
南宋开禧元年(1205)入太学,绍定二年(1229)登黄朴榜进士,授江西南安军教授。后知四川嘉定,再升总领淮西军马钱粮,转大理司直枢密院编修。此后曾改知赣州、苏州、安庆、平江等地。知安庆时兼任淮浙提刑点浙西刑狱;知平江时兼淮浙发运使。贾似道当权于朝,四处网罗人才以为己用,有意拉拢郑霖。但郑霖深恶贾似道恃世弄权,不愿与其往来,后贾似道以"司都"、"监礼部郎官"等职授郑霖,皆拒不就职。贾怀恨在心,遂诬郑霖造登台桥一事为"积粮聚众,图谋不轨"。理宗偏听不察,竟加杀害。时年七十二岁。数年后,理宗见到郑霖遗表,幡然悔悟,昭雪其冤,追赠中奉大夫龙图阁直学士,并赐葬西岙集福寺前。
- 庾抱
[公元?年至六一八年]字不详,润州江宁人。生年不详,卒于唐高祖武德元年。隋开皇中,为延州参军,入调吏部。尚书牛弘给笔札令自序,援笔而成。为元德太子学士,及在陇西府,文檄皆出其手。后为唐高祖记室,迁中书舍人。转太子舍人,卒。抱著有文集十卷,《两唐书志》传于世。
- 朱璧
朱璧,字含章。清远人。明惠宗建文元年(一三九九)举人,授兵部主事,补工部主事,因故出为兴化通判,署莆田县,分试闽闱,解绶归,卒。民国《清远县志》卷六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