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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登生平介绍

高登(1104~1159)字彦先,号东溪,漳浦县杜浔乡宅兜村人,南宋强项廉介的爱国者,词人,宣和间为太学生。绍兴二年(1132)进士。授富川主簿,迁古田县令。后以事忤秦桧,编管漳州。有《东溪集》、《东溪词》。>>查看高登的诗词古文

铁事典故

人物性格
  高登幼年失去父亲,致力学习,用法度来约束自己。绍兴二年,在朝廷上接受皇帝询问,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回答,知无不言,无有什么顾忌回避的,主管部门厌恶他的正直,就授予他富川主簿一职,接着又命他兼任贺州学事。州学过去有田舍,州里出台法令将其撤掉交由买马司经管,高登请求恢复过去的制度。太守说:“买马、养士哪一个更急迫?”高登说:“买马固然紧急,然而学校是礼义诞生的地方,一旦废弃,读书人与堂下卒有什么区别?”太守说:“你这是违抗长官!”高登说:“治理天下所依仗的标准,只有礼义与法度罢了,既然两者都可以抛弃,还说什么!”太守不能改变他的想法,最终听从了他。任期结束,士民乞求他留任没有如愿,就相约馈赠钱币五十万,不留姓名,告诉太守说:“高君贫困没有什么来养家,希望太守劝他全部接受。”高登想不接受它(或赠金),未被允许,又无法归还,(就)请求把钱放到学府里,(用来)买书以答谢百姓。

廉洁奉公
  高登被授予静江府古县县令,经过湖州,湖州太守汪藻安置他在宾馆里。汪藻想留他一起修订《徽宗实录》,坚决推辞,有人说:“这可以作为升官的阶梯。”高登说:“只是我意下不想这样。”就出发了。广西驻军首领沈晦问高登如何治理县事,高登条列十余事告诉他。沈晦说:“这是古人的做法,今人奸诈,恐怕不可行。”回答说:“忠信可在蛮貊之地推行,说不能行,是诚心不到罢了。”豪民秦琥雄霸乡里,挟持官吏把柄,号“秦大虫”,邑大夫以下都被他屈服。高登到达,他颇有改变,高登也喜其变好,增补他担任学职。一日,琥有私人请求,高登拒绝了他,秦琥心生怨愤,企图通过诬陷来中伤高登。恰逢有人控告秦琥侵占州学钱财,高登喊秦琥来到,当面责备他,声气严厉,喝令他下去,告诉郡中及主管部门按法律处置他,秦琥气忿而死,全郡的人们都为此感到快意。

沉冤昭雪
  驻军首领胡舜陟对高登说:“古县,是秦太师父亲过去治理过的地方,实际上太师就出生在这里,何不建祠祭祀他?”高登说:“秦桧做宰相不像样,祠不可立。”舜陟大怒,抓住秦琥一事,调荔浦丞康宁以代替高登,高登因母病离去。舜陟遂建起秦桧的祠堂并自己写了记,并且用专权杀人之罪来诬陷高登,朝廷下诏押送高登到静江府监狱。舜陟派遣健卒逮捕高登,恰逢高登母亲死在舟中,高登把她草草葬在水边,航海回朝廷上书,请求纳官赎罪。故交中有担任右司一职的人,对他说:“丞相说曾经在太学认识你,如果你能见一见他,终身的大事将不必忧虑,上书是徒劳的。”高登说:“我知有君父,不知有权臣。”不久中书衙门上奏说按照惯例没有纳官赎罪的,仍旧押送高登回静江监狱。高登归葬其母,事情结束后来到监狱,而舜陟先因事下狱死了,冤情最终昭雪。

晚年生活
  高登被贬官闲居期间,教授学生来维持生计,对家事全不介意,只是听说朝廷所行事有小过失,就皱眉不乐,有大过失就随之恸哭,临死,所说的话都是天下大计。其治学把慎独作为根本,有《东溪集》刊行于世。

生平

  高登十一岁丧父,母亲勉力供其求学。他读书勤奋,为潜心钻研《易经》,深居梁山,结庐白石庵。二十岁时,他入太学,与太学生陈东、张元千、徐揆等结为至交。

  公元1125年(宣和七年),金兵进犯京师,高登与陈东等联名上书,请诛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李彦、朱勔等人,此事得到朝中不少大臣响应。

  公元1126年(靖康元年),李邦彦、张邦昌等大臣,主张全部接受金兵提出的议和条件,尚书右丞兼东京留守李纲极力反对,积极赞成姚平仲夜劫金营的建议。不料劫营风声走漏,姚军反为金兵击败。事后,李纲被罢黜。二月四日,高登与陈东在宣德门上书,请求罢去李邦彦太宰职,再用李纲,城外军事交给种师道。京城军民听说太学生上书,主动赶来声援,一时数万人汇集于宣德门,打死宦官数十人,开封府尹王时雍急忙调遣数万骑兵,准备捕太学生入狱,欲行镇压。高登与陈东等十位太学生屹立人前不动。钦宗怕出事,迫不得已宣布再用李纲。

  之后,吴敏、张邦昌继李邦彦任相,吴敏极力开脱李邦彦的罪责,力图再用李邦彦。高登愤然上书,指出李邦彦罪大恶极,不可再用,如若听从吴敏所请,“天下之人将以陛下为不明之君,人心自此离矣。”翌日,他又再次上书,请罢吴敏、张邦昌,逐王时雍。为此他接一连写了五本奏章,但都得不到答复,只好作南归的打算。不久,忽然听到意外的消息,朝中有旨,张邦昌、李邦彦都调离京城,出居远郡,赵野、李棁、王孝迪等小人也相继被罢斥。高登十分高兴,认为已是可以倾腹尽言的时候了,又振笔直书,提出吴敏、王时雍也应罢斥,黄琮、杨次山、祖秀实等人应重用。高登在奏章之中,力褒忠良,怒斥奸邪,以国家兴亡为念,提出强国、强兵、强民的良策,直谏皇帝昏庸的危险,力排和议,力主“内修政事,外攘夷狄”,但都未被采纳。

  当金兵进逼京城之时,国子监六馆诸生都很恐惧,打算逃跑。高登慨然与林迈等请随驾,入隶于聂山军帐中。等到金兵退走后,居心叵测的吴敏却唆使学官虚构罪名,诬陷高登,使高登负冤被摒斥回乡。

  公元1132年(绍兴二年),高登虽人在家乡,仍念念不忘国事,振笔写了十条政见,上呈朝廷。那时,吕颐浩、秦桧任左右相,高登的政见,仍得不到采用,在廷对时,高登极意尽言,毫无隐讳,考官不满其正直忠谏,先任他为下州文学,后来又改任广西富川主簿,都是小官职。广西宪司董棻知道高登是不可多得的人材,派他负责桂林六郡司法工作兼贺州学官。高登到任,便切切实实地为当地学宫办了好事。本来,学宫有田地,有房屋,后来,太守变卖学田去买马。高登据理力争,要求退回学田。太守问:“卖马和培养人才,哪一项急要?”高登义正词严回答,学校是礼义之地,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当然比买马更重要。太守说:“你敢对抗上级长官!”高登毫不怯让地认为:“治理国家,就靠礼与法,两样都不要,哪还谈得上什么!”太守抗辩不过,只好退回学田。

  任期满时,当地属官和百姓都恳求将高登留任,而无结果,就暗暗筹集五十万金,托郡守转赠高登。他们对太守说:“高君为官清廉,离去官职之后,恐怕清贫难度,请太守劝他接受我们的心意。”高登坚持不收。把这笔钱交由太守买书赠给学宫。为此,高登写了《辞馈金》一诗:“可取无取未伤廉,每念易污惟皓皓,不如买书惠泮宫,聊助贤侯采芹藻。”途经广东,广东转运使连南夫留他主持新会县的赈灾工作,他为民秉公办赈,使数以万计的灾民免饿死。当地的老百姓感戴万分,也纷纷请求让高登留任。

  公元1138年(绍兴八年),他奉命到政事堂接受审察。政事堂是议论和审查政务的处所。高登在这里写上了万言的奏疏和《时议》六篇——《蔽主》、《蠹国》、《害民》各二篇。他在《时议》序文中写道:“方今贤才未用,有蔽主者焉,二府多具位之臣,盈廷多罔上之议,作《蔽主》上下二篇。财用未足,有蠹国者焉,太仓给冗食之兵,良田膳游手之民,作《蠹国》上下二篇。兆庶未宁,有害民者焉,冗官起贪残之念,募役长戕贼之奸,作《害民》上下二篇。”高宗看后,觉得言之有理。不料秦桧看到了文中抨击自己的劣迹,怀恨在心,弃置《时议》不理。两个月后,高登被降为静江府古县县令。

  在古县任职期间,高登秉公处事,疾恶如仇。古县有个大富豪,名叫秦琥,在乡里横行霸道,号称“秦大虫”。高登上任时,秦大虫有意迎合高登,倡议搬迁学馆。高登初以为他有改恶从善之意,给他补学官之缺,并逐渐诱导他重新做人,谁知秦琥并非真心从善。有一次,秦琥有所托付,欲通关节,高登辞却了。秦琥散布恶言中伤高登。恰好秦琥被人揭发挪用学钱之罪,高登当面申斥。秦琥非但毫无认罪之意,而且当场放肆咆哮。高登毫不容情地绳之以法,秦琥羞忿而死。

  因权相秦桧的父亲曾经在古县当过县令,广西经略胡舜陟想为秦父建祠堂,高登拒绝道:“秦桧当宰相胡作非为,此祠不可建!”胡舜陟大怒,调别人来代理高登职务,高登也因母病请假离职。之后,胡舜陟便平平顺顺地建起了秦祠,还亲自写记。反过来,他又提秦琥事,诬陷高登专杀之罪。朝廷下诏捕捉高登入静江府狱。此时,高登母亲病死在船中,高登途中草草为母收埋,又急急乘船北上,上书请求辞官回乡赎罪。高宗觉得其情可悯,而秦桧却心狠手辣,欲置于死地而后快。这时,高登有个旧友,当了右侍郎,当面对高登说:“丞相(即秦桧)说过,只要你拜见拜见丞相,你终身就不愁什么了。否则,你老是上书也没有用。”高登凛然答道:“我只知有君父,不知有权臣。”之后,秦桧奏称:“按旧法规,没有辞官赎罪例,要维持原诏,关入静江府狱。高登早已看透了秦桧在朝舞权弄柄的险恶本质,当回家葬母料理丧事完毕便坦然登程入静江狱。

  高登昭雪出狱后,在归途之中,广漕司郑鬲、赵不弃留他在归善县代理县令。那年秋季,高登为试院出考题,高登便摘经史要语命题,叫考生直言时弊,指摘闽、浙水灾的根源。曾任宰相被贬到潮州的赵鼎,见高登如此刚正耿直,不畏权贵,十分敬佩,并与他长谈终日。不料,此事被郡守李仲文驰报秦桧,秦桧震怒,连同前事加罪,取了特旨,把高登编管容州(除去名籍,贬到广西容州入军籍监管)。郑鬲、赵不弃也受株连降职候处。同时,还将这件事通报南方诸省,以为考官警戒。

  高登在容州,平日种蔬菜,栽竹木,毫不介意,但一听到有关国家、朝廷的政事,即使是小小错失,也常常蹙额发愁;如若听到朝廷计策上的重大失误,甚至恸哭不止。

  容州地方穷僻,一听到太学生出身的高登谪居在此,数百人拿着经书来拜他为师,听他讲课。高登也乐以忘忧,一见到有那么多人前来从师,十分高兴地悉心为他们讲学论道。

  公元1159年(绍兴二十九年),高登久病,病况日益沉重。当他自感身体难以康复时,曾作了一篇《埋铭》,内中写道:“耳聩目昏,颜凋发秃,有儿归葬,蟠山之麓。”八月十三日,高登病逝,享年五十六。著述《家论》、《忠辨》等篇,有《东溪集》数卷。

  公元1169年(乾道五年),当时任签书枢密院事的梁克家,在中书省刑房找出绍兴二十六年朝廷下给高登的赦书。公元1172年(乾道八年),受任为右丞相的梁克家援引赦书上奏宋孝宗,请求撤销编管高登于容州的文书。公元1191年(绍熙二年),当时任漳州知府的朱熹,又上书宋光宗(见宋熹《乞褒录高登状》),重新提起为高登昭雪事,光宗下诏书,写道:“故容州编管人高登追复原官,仍赠承务郎。”同年,福建安抚使、福州知府赵汝愚批准建高东溪祠,朱熹撰写了《高东溪先生祠记》,祠建成之后,先后写了《谒高东溪祠文》、《又谒高东溪祠文》,还题写一副对联:“获鹿感鱼千秋称孝子,朋东仇桧万古识忠臣。”和两通横额:“忠孝两全”,“百世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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