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决狱
《汉书.于定国传》:“(于定国字曼倩)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定国少学法于父,父死,后定国亦为狱吏、郡决曹。”“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汉时,于定国与其父皆为司法官,量刑时较公平,从未造成过冤案。后因用作称美司法官员的典故。
唐.刘长卿《按覆后归睦州赠苗侍御》:“直氏偷金妄,于家决狱明。”此借以称颂苗侍御对自己的冤案给予公平裁决。
《汉书.于定国传》:“(于定国字曼倩)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定国少学法于父,父死,后定国亦为狱吏、郡决曹。”“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汉时,于定国与其父皆为司法官,量刑时较公平,从未造成过冤案。后因用作称美司法官员的典故。
唐.刘长卿《按覆后归睦州赠苗侍御》:“直氏偷金妄,于家决狱明。”此借以称颂苗侍御对自己的冤案给予公平裁决。
《文选》卷五十二东汉.班叔皮(彪)《王命论》:“始起沛泽,则神母夜号,以彰赤帝之符。”传说刘邦未发迹时,曾夜行斩一挡道白蛇,有人见斩蛇处有一老妪哭泣,自称其子白帝子被赤帝子杀死。后遂用为斩蛇之典。亦可
南朝 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规箴》:“孙皓问丞相陆凯曰:‘卿一宗在朝有几人?’陆曰:‘二相、五侯、将军十余人。’皓曰:‘盛哉!’陆曰:‘君贤臣忠,国之盛也。父慈子孝,家之盛也。今政荒民弊,覆亡是惧,臣何
源见“一诺千金”。形容诺言的信实可贵。唐黄滔《与沈侍御启》:“郑门若市,季诺如金。”
《老子》:“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天道好还”,意谓恶有恶报。宋.辛弃疾《九议.其九》:“方怀王入秦时,楚人之言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夫彼岂能逆知其事之必至
源见“绛县老人”。比喻高寿。前蜀杜光庭《张崇胤修庐山九天真君还愿醮词》:“乞为臣更蠲罪录,永削灾缠。成匡尧赞禹之功,享二首六身之寿。”【词语二首六身】 成语:二首六身汉语大词典:二首六身
同“蛮触交争”。清黄遵宪《登巴黎铁塔》诗:“等是蛮 触争,纷纷校得丧。”
居住不求安逸。 表示刻苦自励,对生活要求不高。语出《论语.学而》:“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唐.陈乔《新建信州龙虎山张天师庙碑》:“副元帅燕王,拔乎群萃,体自吾君,居无求安,不以珥貂自贵。”主谓
源见“楚弓楚得”。比喻失而复得之物。表示对得失的达观态度。宋叶適《陈同甫抱膝斋》诗之二:“宁为楚人弓,亡矢任挽踏;莫作随侯珠,弹射坠埃?。”清唐孙华《闲居写怀》诗:“忧喜塞翁马,得失楚人弓。时命苟不谐
指虽然隐居但却有意于做官的人。出自唐卢藏用之事迹。参见“终南捷径”条。卢藏用早年隐居山中,但却希望能够出来做官,因此被人称做是“随驾隐士”。【出典】:《新唐书》卷123《卢藏用传》4378页:“始隐山
源见“百步穿杨”。形容射术高超。亦比喻料事或谋划极其准确。唐刘禹锡《寄和东川杨尚书慕巢》诗:“杨叶百穿荣会府,芝泥五色耀天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