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违
孽:灾祸。 天造成的灾祸,还可以回避。 与“自作孽不可活”相对而言,表示天灾还不及人祸可怕。语出《书.太甲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儿女英雄传》三回:“这人力定可回天,便叫作‘天作孽,犹可违’。”
孽:灾祸。 天造成的灾祸,还可以回避。 与“自作孽不可活”相对而言,表示天灾还不及人祸可怕。语出《书.太甲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儿女英雄传》三回:“这人力定可回天,便叫作‘天作孽,犹可违’。”
同“离鸾别鹤”。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三章:“听离鸾别鹄之音,睹月缺花飞之惨。”【词语离鸾别鹄】 成语:离鸾别鹄汉语大词典:离鸾别鹄
《宋史.陈禾传》:“陈禾字秀实,明州鄞县人。举元符三年进士。……擢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时童贯权益张,与黄经臣胥用事,御史中丞卢航表里为奸,搢绅侧目。禾曰:‘此国家安危之本也。吾位言责,此而不言,
源见“白云亲舍”、“屺岵”。比喻思亲。明张居正《寿李母杜夫人七十序》:“正尝观览古人瞻云陟屺事,盖伤之焉。”并列 瞻,看;云,天,指代父母。陟,登;屺,不长草木的山。后人以“屺岵”指代父母。比喻思亲。
指田穰苴(ráng jū禳拘)对齐景公说:自己资望浅、权位轻,希望得到一位大臣做监军。后以此典形容地位低下,资历浅,说话不起作用。田穰苴,春秋时齐国人,因做过司马(管军政和军赋),所以又称为司马穰苴。
同“捉衿见肘”。清薛雪《一瓢诗话》:“分题拈韵,诗家之厄也……一遭牵合,未免捉襟露肘。”吴晗《闻一多先生传》:“一家八口,无法过日子。两夫妇捉襟露肘,儿女啼饥号寒。”见“捉衿见肘”。【词语捉襟露肘】
《史记.陈丞相世家》:“里中社(社,祭祀土地神),平为宰(主持分祭肉的人),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主宰)天下,亦如是肉矣。’”汉.陈平年轻时在乡里祭祀土地神
《礼记.王制》:“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东胶、西序本为夏周之小学、大学,后用以泛指兴教化、养耆老的场所。《陈书.沈不害传》:“故东胶西序
《尹文子.大道》:“魏田父有耕于野者,得宝玉径尺,……盗之以献魏王,魏王召玉工相之。玉工望之,再拜而立,工敢贺曰:‘王得此天下之宝,臣未尝见。’王问价,玉工曰:‘此玉无价以当之。’”后以“无价宝”称没
晋.葛洪《神仙传》卷三《河上公》:“(河上)公结草为庵于河之滨。帝读《老子经》颇好之,敕诸王及大臣皆诵之,有所不解数事,时人莫能道之。闻时皆称河上公解《老子经》义旨,乃使赍所不决之事以问。公曰:‘道尊
①比喻生活无着落。宋古杭才《宦门子弟错立身》第十二出: “似这般失业,似这般逐浪随波,忍冷耽饥。” ②比喻倚权仗势。明杨慎《洞天玄记》第三折: “想这厮死无祷于天罪,妄行无耻不知非,至此也还不愧,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