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给予。咎:灾祸。 天给你,你不要,反而会遭殃。 表示不要错过应得的机会。语出《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吴王使公孙雄肉袒膝行而前请成,勾践不忍,欲许之。范蠡曰:‘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
参见“一饭千金”。
同“越鸟南栖”。前蜀韦庄《和郑拾遗秋日感事一百韵》:“巢树禽思越,嘶风马恋羌。”
明末为筹集抵御后金和镇压农民起义的军费在田赋上的加派,即辽饷、剿饷和练饷三项赋税的合称。辽饷为明末辽东驻军饷项,又指筹措此军饷加派的赋银。到崇祯(明思宗年号,1628-1644年)末年,辽饷加派赋银达
同“麋鹿姑苏游”。宋辛弃疾《汉宫春.会稽蓬莱阁怀古》词:“谁向若耶溪上,倩美人西去,麋鹿姑 苏。”
参见:忘家
《礼记.儒行》:“哀公命席,孔子侍曰:‘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夙夜强学以待问,怀忠信以待举,力行以待取,其自立有如此者。”孔子曾经说,有德才的儒士好比是草席上的宝玉,等待人来聘用。后遂用为赞美受人尊重的
汉赵晔《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越王念复吴仇,冬常抱冰,夏还握火,愁心苦志,悬胆于户,出入尝之。”后以“怀火”为策励自强的典故。南朝 宋鲍照《谢永安令解禁止启》:“饮冰肃事,怀火毕命,不胜屏营之情
同“范叔袍”。李光《河山四律》诗之三:“丘坟我已悬徐剑,湖海人犹著范袍。”
见“兰薰桂馥”。《歧路灯》35回:“皙皙小星傍月宫,~送仙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