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历史典故>盘水加剑

盘水加剑

以盘盛水,加剑其上,以示自己若有罪,愿意接受公平的治罪。西汉大臣贾谊上疏汉文帝陈政事说:贵族大臣在受到皇上谴责或呵问时,往往穿上丧服,盘中盛水,放上一把剑,来到请罪之室请罪。盘中之水平正稳定,比喻法律严正;“加剑”表明自己甘愿自刎。另一种说法是,宰杀牲畜时往往用盘水来接着颈血。后以“盘水加剑”为典,言大臣甘愿依法论罪,直至死刑。

【出典】:

汉书》卷48《贾谊传》2257、2259页:“故其在大谴大何(呵问)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氂缨(丧服),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如淳注曰:“水性平,若己有正罪,君以平法治之也。加剑,当以自刎也。或曰,杀牲者以盘水取颈血,故示若此也。”

【例句】:

宋·周辉《清波别志》卷中:“御史中丞陈琰上疏曰:‘汉臣获罪,合行盘水之诛;君集就烹,岂顾凌烟之像。’” 清·张廷玉《明史·刑法志三》:“太祖常与侍臣论待大臣礼,太史令刘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自裁,未尝轻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体。’”


并列 用盘盛水,加剑其上。盘中之水平正,用以比喻公平的法律。形容甘愿依法论罪。语出《汉书·贾谊传》:“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颜师古注:“水性平,若己有正罪,君以平法治之也;加剑,当以自刎也。”《明史·刑法志三》:“太史令刘基曰:‘古者公卿有罪,~,诣请室自裁,未尝轻折辱之。”△褒义。多用于自请依法论罪方面。→负荆请罪


【词语盘水加剑】  成语:盘水加剑汉语词典:盘水加剑

猜你喜欢

  • 大法小廉

    又作“小廉大法”。法:执法守法。廉:廉洁奉公。要守法廉洁,大臣尽忠,小臣尽职。清圣祖(1654-1722年),名玄烨,是清世祖第三子。顺治十八年(1661年),玄烨即帝位,改次年年号为康熙。康熙十八年

  • 桑中卫女

    源见“桑中”。指恋爱中的少女。南朝 梁江淹《别赋》:“下有芍药之诗,佳人之歌,桑中 卫女,上宫 陈娥。”

  • 嘲边

    同“嘲便腹”。边,指边孝先。宋陆游《夏日感旧》诗:“独居无复客嘲边,终日颓然饱即眠。”

  • 目迷五色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八:“贞元中,李缪公先榜落矣。先是出试,杨员外于陵省宿归第,遇程于省司,询之所试。程探靿(注:勒,音yào,靴筒)中得赋稿示之,其破题曰:‘德动天鉴,祥开日华。’于陵览之,谓程

  • 鱼幅

    同“鱼书”。明吕天成《齐东绝倒》二出:“顾不得凤楼幽梦远,又何惜鱼幅好音讹。”【词语鱼幅】   汉语大词典:鱼幅

  • 松柏西靡

    参见:树西靡

  • 白猿剑术

    后汉.赵晔《吴越春秋》卷九《勾践阴谋外传》载:“春秋时,越王勾践经过十年生聚,准备大举伐吴。大夫范蠡推荐越国一处女帮助士兵操练武艺。处女在赴任的路上,“道逢一翁,自称曰袁公。问于处女:“吾闻子善为剑,

  • 千里命驾

    《世说新语.简傲》:“嵇康与吕安善,每一相思,千里命驾。”此事又见《晋书.嵇康传》。三国时,魏嵇康与吕安友善,每一想念老友,便不远千里,驾车前去拜访。后因用作至交情深千里相访之典。唐.房琯《题汉州西湖

  • 潘怀县

    《文选》卷十六晋.潘安仁(岳)《闲居赋.序》:“逮事世祖武皇帝,为河阳、怀令,尚书郎,廷尉平。”晋文士潘岳曾任怀县令。后遂以为潘岳之代称,亦为咏县令之典。唐.杜甫《九日杨奉先会白水崔明府》诗:“今日潘

  • 芍药之赠

    《诗经.郑风.溱洧》:“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勺,即芍。在我国古代,男女青年相爱或情人相别,常以芍药花相赠。后因用为咏男女相恋或情人相别的典故。晋.崔豹《古今注.问答释义》:“牛亨问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