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元路
元改兴元府置,属陕西行省。治所在南郑县(今陕西汉中市)。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南,凤县、留坝、南郑以东,镇巴、岚皋以北,白河、镇坪县以西地。明洪武三年(1370)复改兴元府,寻改汉中府。
元升兴元府置,治南郑县(今陕西汉中市)。属陕西行省。辖境相当今陕西省凤县、留坝、南郑等县以东,佛坪、宁陕、旬阳等县以南地区。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置汉中府。
元改兴元府置,属陕西行省。治所在南郑县(今陕西汉中市)。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南,凤县、留坝、南郑以东,镇巴、岚皋以北,白河、镇坪县以西地。明洪武三年(1370)复改兴元府,寻改汉中府。
元升兴元府置,治南郑县(今陕西汉中市)。属陕西行省。辖境相当今陕西省凤县、留坝、南郑等县以东,佛坪、宁陕、旬阳等县以南地区。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置汉中府。
即今安徽全椒县西马厂镇。清康熙《全椒县志》卷3:马厂在“西北五十五里”。村名。在安徽省长丰县北部、舜耕山南麓。属孔店乡。人口350。传三国时曹操在此辟军马场,后成集市,名马场集,后演为今名。有铁木、农
在今浙江东阳市南五里。唐宝历二年(826),县令于兴宗建。刘禹锡有 《答东阳于令寒碧亭诗并引》。唐宝历中建,在今浙江省东阳市南。刘禹锡有诗。
金正隆二年 (1157) 置,属秦州。治所在纳甲城 (今甘肃秦安县)。明郭子章 《郡县释名》 陕西卷下: 取 “秦州安定之义也”。明属巩昌府。清雍正七年 (1729) 改属秦州。民国初属甘肃渭川道。1
北宋置,属方城县。在今河南方城县境。
在今四川城口县西。清道光《城口厅志》卷29:木瓜口河在“厅西五十里。其源一发自广线垭;一自西沟,二水合流至篾子坝合汪家河,至木瓜口合庙坝入平坝河”。《明史·杨嗣昌传》:崇祯十三年(1640),张献中败
在今浙江乐清市东北蒲岐镇东。《方舆纪要》卷94乐清县: 白岩塘水寨“在县东北蒲岐所,东滨海,为蒲岐之外户。水哨北会台州府之松门、楚门, 南会黄华港。嘉靖中为戍守处”。
简称土南前旗。清雍正三年(1725)设,属土尔扈特部。旗府驻地在今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西南黄河东岸多生木一带。
在今湖南岳阳市南。 《水经注》 谓之翁湖。《元和志》 卷27岳州巴陵县: “㴩湖, 一名翁湖,在县南一十里。《尔雅》 云: ‘河水决出还复入者为㴩。’ 《左传》: 定公四年
在今湖北宜昌县西北西陵峡口南岸。《陈书·章昭达传》:太建二年(570),“周兵又于峡下南岸筑垒,名曰安蜀城。于江上横引大索,编苇为桥,以度军粮。昭达乃命军士为长戟,施于楼船之上,仰割其索,索断粮绝,因
①隋开皇九年 (589) 平陈后置,治所在宁浦县 (今广西横县西南七里郁江南岸)。十八年 (598) 改为缘州。唐武德四年 (621) 复置简州。辖境相当今广西横县地。六年 (623) 改为南简州。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