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①明永乐中置,属会同县。即今湖南会同县南十八里连山乡。②清置,属锦县。即今辽宁葫芦岛市。清乾隆《钦定盛京通志》卷30:连山堡在“(锦县)城西南八十里”。
源出贵州都匀市北境,北流经麻江县西,至福泉县东南合鱼梁河,东流为重安江。《明史·地理志》 麻哈州: “南有麻哈江,即邦水河之上源。”《清史稿·地理志》 都匀府麻哈州: “麻哈河,有二源,经城西合为一水
在今贵州贵阳市西。《方舆纪要》 卷121贵阳军民府贵定县 “孙官堡” 条内: 天启二年(1622),水西安邦彦反,“抚臣王瑊先遣兵攻府西河沙坝,尽俘其罗鬼”。在今贵州省贵阳市西。明天启中,水西安邦彦败
即今安徽肥西县西北雷麻乡。清光绪《续修庐州府志》 卷 3: 雷麻店 “ (距城) 六十里”。
即达木蒙古。今西藏当雄县。清乾隆《西藏志·物产》:“拉萨东北由哈拉乌苏至达木一带, 皆蒙古与霍耳人错居,不产五谷,惟藉牛羊。”
元至正初置,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西北二十里水浕司乡。明洪武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废。
即今山西隰县西北罗镇堡。《清一统志·隰州》 “义泉镇” 条下: “ (州) 西五十里有罗真镇。”
明置,在今贵州都匀市北。《方舆纪要》卷121都匀府:来远驿在“府北一里”。
三国吴改居风县置,属九真郡。治所在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北马江南岸。南朝宋为九真郡治。隋属九真郡。唐属南陵州。天宝中废。见“居风县”。
①又名内河。在今江苏太仓市境内。《方舆纪要》 卷24太仓州: 盐铁塘 “在州城北。旧经城中,南越娄江,流十二里入嘉定县界,又南注吴淞江,北流四十里入常熟县界,又北注白茅塘。昔时每浚此以通娄江淀淤。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