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省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年)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明洪武二年(1369年)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年)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又罢行部,直隶六部。
在南宋临安大理寺内,今浙江杭州市望湖宾馆一带。为民族英雄岳飞就义处。相传亭前有柏树一株,在岳飞被害之日枯槁。清彭玉麟题曰:“精忠有柏,名成岳武。在浙司狱,宋大理府。昔风波亭,今土地庑。”1922年浙江
即今河故城县西北十八里西原隰乡。清同治《畿辅通志》卷49故城县:西有西原隰。
清雍正八年(1730)置,属泰宁协。治所在灵雀寺(今四川道孚县)。十三年(1735)裁。
①群蛮国。在今四川奉节县东白帝城。《左传》: 文公十六年 (前611),“庸人帅群蛮以叛楚,……楚人……使庐戢黎侵庸……七遇皆北,唯裨、倏、鱼人实逐之”。《水经·江水注》: “江水又东径鱼复县故城南,
清顺治十五年 (1658) 改泗城州置,寻改为泗州军民府,属思恩府。治所即今广西凌云县。雍正四年 (1726) 改设流官,属广西省。辖境相当今广西凌云、田林、西林、乐业及隆林各族自治县等地。1913年
①秦置,属南海郡。治所在今广东龙川县西南二十里佗城镇。《汉书·地理志》 南海郡龙州县,颜师古注:“裴氏《广州记》云,本博罗县之东乡也,有龙穿地而出,即穴流泉,因以为号。”隋开皇十一年(591)废。唐初
唐贞观元年 (627) 改智州置,治所在文谷县 (今越南义静省河静以南)。贞观十年 (636) 以后废。
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以养息牧场垦地置,属新民府。治所在横道子 (今辽宁彰武县)。民国 《彰武县志》 卷1: “以地在彰武台门外,故取名彰武县。” 民国初属奉天辽沈道,后改属洮昌道。1929年
元置,在今江苏南京市西南三十里大胜关。《方舆纪要》卷20江宁府江宁县:大胜关“其地大城港镇,有大城港,合板桥、新林等浦之水入江。为江流险阨处,旁有垅阜,亦曰大城冈,宋置巡检寨。绍兴二年复置烽火台,元为
在今越南东北部广宁省鸿基市南下龙湾。《元史·安南传》: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镇南王征安南,“(陈)日烜至安邦海口,弃其舟楫甲杖, 走匿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