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并州
唐武德元年 (618) 置,治所在宣汉县(今四川宣汉县东北)。辖境相当今四川宣汉县东北地。三年 (620) 移治新安废镇 (今宣汉县西北)。贞观元年 (627) 废。
唐武德元年 (618) 置,治所在宣汉县(今四川宣汉县东北)。辖境相当今四川宣汉县东北地。三年 (620) 移治新安废镇 (今宣汉县西北)。贞观元年 (627) 废。
在今河北临城县西北。《旧五代史·唐书·武皇纪》:唐大顺二年(891),“李存孝董前军攻临城,镇(州)人五万营于临城西北龙尾岗”。即此。在今河北省临城县西北。唐大顺二年(891年),李克用大破王镕军于此
在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东北比金河上游。《清一统志·吉林一》 “阿库密窝集”条下:“毕歆窝集,在(宁古塔)城东北一千七百里。”比金河源于此。
在今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明《帝京景物略》卷2:“灯市者:朝逮夕,市;而夕逮朝,灯也。市在东华门东,亘二里。市之日,省直之商旅,夷蛮闽貊之珍异,三代八朝之骨董,五等四民之服用物,皆集。”清朱新、缪荃
清宣统二年 (1910) 改呢玛厅置,属吉林省。治所在呢玛河口 (今黑龙江省虎林县东北虎头镇)。以七虎林河得名。1913年改为虎林县。清宣统二年(1910年)由呢玛厅改名,治今黑龙江省虎林市。1913
1943年改岳普湖设治局置,属新疆省。治所即今新疆岳普湖县。岳普湖由突厥语 “尧普尔湖” 演化而来,意为 “平坦的地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喀什噶尔平原东端。属喀什地区
额尔齐斯河支流。在今新疆哈巴河县西。清乾隆 《西域同文志》 卷 5: 哈尔巴郭勒,“准语 (蒙古语),哈尔巴,小鱼名。河出此鱼,故名”。
古地名。故址或以为在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西面海上,或在今马六甲海峡东部之皮散岛。《汉书·地理志》:“自黄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二月到日南象林界云。”
明洪武二年 (1369) 改威州置,属广平府。治所在今河北威县。民国初属直隶大名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在河北省南部。属邢台市。面积994平方千米。人口53.6万。辖5镇、11乡。县人民政府驻洺州镇
北齐置,属河间郡。治所在今河北任丘市南二十六里。《寰宇记》卷66任丘县:“《三郡记》:汉元始二年,巡检使中郎将任丘筑此城,以防海寇,即以为名。”隋初废。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属蒲州,移治今任丘市。
即重龙山。在今四川资中县城东北隅。《新唐书·地理志》: 盘石县 “有崇灵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