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潘郡
唐天宝元年 (742) 改潘州置,治所在茂名县 (今广东高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茂名、电白、吴川等市县地。乾元元年 (758) 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潘州置,治茂名县(今广东高州市)。辖境同潘州。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 (742) 改潘州置,治所在茂名县 (今广东高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茂名、电白、吴川等市县地。乾元元年 (758) 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潘州置,治茂名县(今广东高州市)。辖境同潘州。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潘州。
在今陕西蒲城县东南四十里车渡村。《资治通鉴》:五代梁乾化元年(911),李茂贞遣温韫进攻长安,“怀贞等奏击韬于车度,走之”。在今陕西省蒲城县东南。《资治通鉴》:五代梁乾化元年(911年),岐王李茂贞以
亦作七擒市。即今江西新干县东南四十四里七琴镇。明嘉靖《临江府志》卷3:新淦县市镇有七擒。清同治《江西全省舆图》卷6新淦县:“芦岭又迤东稍南行十里至七琴。”
辽置,为岩州治。治所在白岩城(今辽宁灯塔县东南西大窑镇南、太子河北岸官屯附近)。后废。古县名。辽置,治今辽宁省辽阳市东北燕州城。为岩州治。金初改名石城县。
北宋置,属新蔡县。在今河南新蔡县境。
北宋熙宁五年 (1072) 分京西路北部地置,治所在河南府 (今河南洛阳市)。辖境相当今河南济源、温县及郑州市以南,信阳、息县、淮滨等市县以北,渑池、洛宁及伏牛山、桐柏山以东,新郑、淮阳、沈丘及安徽太
东魏武定八年 (549) 分宿预县置,属下邳郡。治所在今江苏宿迁市西南。后废。古县名。东魏武定八年(550年)分宿豫县置,治今江苏省宿迁市西。属下邳郡。北齐废。
在今山西应县西二十五里。《魏书· 序纪》: 东晋建兴元年 (313),拓跋猗卢 “登乒城西山,观望地势,乃更南百里,于灅水之阳黄瓜堆筑新平城,晋人谓之小平城”。
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西北、东乌珠穆沁旗东北与蒙古国东方省交界处。清齐召南 《水道提纲》 卷27: “芦河土名乌尔虎河。源出索岳尔济山 (山甚长大,袤延数百里,其西麓临大漠,其东北枯伦贝舆、齐齐哈尔
即今内蒙古牙克石市东南扎敦河,为海拉尔河支流。《清一统志·黑龙江》 “济尔玛台河”条: “又珠敦河,在呼伦布雨尔东一百三十里……源俱出兴安岭,入开拉哩河。” 民国 《黑龙江志稿》 卷4 《地理志 ·
一名夫彝水。在今广西资源县境,为资水上源。《清史稿·地理志》 全州:“西延水出州西,东北合众小水,入湖南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