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隆州
唐武德六年 (623) 改隆州置,治所在隆平县 (今越南河山平省山西)。贞观元年 (627)废。
唐武德六年 (623) 改隆州置,治所在隆平县 (今越南河山平省山西)。贞观元年 (627)废。
在今甘肃平凉市西北五里。《寰宇记》卷151渭州平凉县:“会盟坛在县西北五里。唐贞元三年五月,浑瑊与吐蕃会盟处。”
在今吉林桦甸市东北,西与敦化市连界。富尔河发源于此。清光绪 《吉林通志》 卷19珲春城:富尔岭在 “城西北四百五十八里”。
北周保定二年(562)改淯阳郡置,治所即今陕西旬阳县东北蜀河镇。三年(563)废。北周保定二年(562年)置,治黄土县(今陕西旬阳县东北蜀河入汉水东岸)。辖境约今陕西省旬阳县东北一带。次年废。
元初改巩昌府置,属陕西行省。治所在陇西县(今甘肃陇西县)。辖境相当今甘肃陇西、漳县、通渭、武山,甘谷等县地。明洪武三年(1370)复为巩昌府。元初改巩昌府置,治陇西县(今属甘肃)。为巩昌都总帅府治。辖
金置,属葭州。在今陕西佳县北七十五里。后废。
即今河北井陉县南十四里高家庄。《方舆纪要》 卷14获鹿县: 高公砦 “山溪阻隘,金末武仙据守于此,为蒙古将天津所陷”。即此。
明置,在今辽宁沈阳市南六十里十里河镇。为沈、辽间交通要冲。《清太祖实录》: 天命六年(1621) 三月,从沈阳攻辽阳,“前进至虎皮驿,军民俱已弃城遁,遂驻营”。
又称吴公坝。即古之白道。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北坝口子村。为通蒙古要路。
在今河南嵩县西南十里。《左传·昭公四年》:“司马侯对曰,四岳、三涂……九州之险也。”杜注:“在河南陆浑县南。”《史记·周本纪》:武王曰,“我南望三涂”。《水经·伊水注》:“伊水历崖口,山峡也,翼崖深高
清光绪八年(1882)置,直属吉林将军。治所在双城堡(今黑龙江省双城市)。宣统元年(1909)升为双城府。清光绪六年(1881年)置双城直隶厅。治今黑龙江省双城市。宣统元年(1909年)升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