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河
①在今北京市房山区南。《方舆纪要》 卷11房山县: 挟河 “出县东南中浣谷,流入涿州界”。清《日下旧闻考》 卷103: “挟河在 (房山) 县东南三十里,与涿州良乡交界。发源县之青龙潭东归公村,河亦名夹河。”
②亦作侠河。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北。《明一统志》卷11顺天府: 挟河 “在房山县东南。源出中院谷,流至涿州与胡良河合”。
①在今北京市房山区南。《方舆纪要》 卷11房山县: 挟河 “出县东南中浣谷,流入涿州界”。清《日下旧闻考》 卷103: “挟河在 (房山) 县东南三十里,与涿州良乡交界。发源县之青龙潭东归公村,河亦名夹河。”
②亦作侠河。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北。《明一统志》卷11顺天府: 挟河 “在房山县东南。源出中院谷,流至涿州与胡良河合”。
即今湖南浏阳市南大瑶乡。清嘉庆《浏阳县志》卷7:大窑铺市“在县南六十里”。
元至元十三年 (1276) 改绍兴府置,二十一年 (1284) 后属江浙行省。治所在山阴、会稽二县(今浙江绍兴市)。辖境相当今浙江浦阳江 (浦江县除外)、曹娥江流域和余姚、慈溪二市西部。至正二十六年
在今河南滑县东北曹村。后改灵平埽。《宋史·河渠志二》: “元丰元年四月丙寅,决口塞,诏改曹村埽曰灵平。”
北宋初置,属南丹州。治所在今广西南丹县北。南宋废。
明洪武二年(1369)分河南、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治北平府(治今北京市)。简称北平省。九年(1376)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1403)罢布政使司,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十九年(1421)
又作西蒲克里河。即今黑龙江省虎林县北七虎林河。源出县西完达山脉,东北流入乌苏里江。清齐召南 《水道提纲》 卷25: 乌苏里江纳尼满河,“又北,折而西北,有西蒲克里河,西自堪达山,东北流合西南一水,而东
①在今浙江丽水市北。《方舆纪要》 卷94宣平县: 新岭 “在县东七十里,接丽水县界。相近有均塘岭,最为幽旷”。②在今安徽休宁县南七十里,西接江西婺源县界。《方舆纪要》 卷28休宁县: 新岭在 “县西南
西魏改临洮郡置,治所在溢乐县(今甘肃岷县)。隋开皇三年(583)改名岷州。西魏以临洮郡改置,治溢乐县(今甘肃岷县)。辖境相当今甘州省岷县。隋开皇三年(583年)改为岷州。
在今湖南宜章县西。《方舆纪要》 卷82宜章县: 桃汕坪寨 “宋庆历中,官军讨桂阳蛮唐和等,覆其桃汕坪、熊家原等寨,寻又败贼于银江源,降贼甚众。卢氏曰: 其地皆在县境,与广东诸山相连”。
即岭喀尔宗。治所即今西藏南木林县东南邬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