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门县
唐永泰元年 (765) 置,属歙州。治所在今安徽祁门县西。《元和志》 卷28祁门县: “本古昌门地,汉黝县之南境,永泰元年草贼方清于此伪置昌门县,以为守备。” 二年 (766) 改为祁门县。
唐永泰元年 (765) 置,属歙州。治所在今安徽祁门县西。《元和志》 卷28祁门县: “本古昌门地,汉黝县之南境,永泰元年草贼方清于此伪置昌门县,以为守备。” 二年 (766) 改为祁门县。
秦置,属东海郡。治所在今山东临沂市西南。《史记·高祖本纪》 《正义》 引 《括地志》 说:“沂州临沂县有汉戚县故城。” 《续山东考古录》 卷20谓疑即县西南四十里之舜歌城。三国魏属东海国。西晋以后废。
即今广东高州市东新垌镇。清光绪 《茂名县志》 卷2: “县东道路,自城东门外,而谢鸡,而新洞。”
在今贵州石阡县西北。《方舆纪要》卷122石阡府苗民司: “金树砦在司前,旧为戍守处。”
在今西藏扎囊县西南。藏语意为山桃林中。清乾隆《西域同文志》卷18:“西番语:扎,谓山桃:囊,犹云林中也,地多山桃,故名。”1960年与桑宗合并设扎囊县,驻扎唐。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治今西藏自治区扎囊
西汉置,属武陵郡。治所在今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东南。《水经·沅水注》:“县对无水,因以氏县。”东汉废。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湖南省芷江县东北。以在无水之阳得名。属武陵郡。东汉废。
明正统三年 (1438) 命都御史镇守,以后或侍郎或大理卿出抚。景泰元年 (1450) 定设。驻武昌府 (治今湖北武汉市武昌)。辖湖广诸府州,永顺、保靖州宣慰司,施州诸宣抚、安抚、长官司,湖广行都司诸
①金天眷元年(1138)改辽上京道置,治所在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罗城)。辖境相当今内蒙古翁牛特旗以北、东乌珠穆沁旗以东、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以南及吉林白城市一带。天德二年(1150)改为临潢府
在今江西永新县南三十五里。明、清置巡司于此。在今江西省永新县东南。明洪武三年(1370年)置巡检司于此。清因之。后废。
唐开元后置羁縻州,属雅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小金县境。北宋作卑卢州。后废。
三国魏置,属新城郡。治所在今湖北竹溪县境。太和二年(228)属上庸郡。后废。西晋复置。南朝梁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