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山玛瑙长官司
元至正初置,属四川行省。治所在今湖北鹤峰县东北四十四里下坪镇。明洪武十四年(1381) 废。永乐五年 (1407) 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初废。
元至正初置,治今湖北省鹤峰县东北留驾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废。永乐五年(1407年)复置。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废。
元至正初置,属四川行省。治所在今湖北鹤峰县东北四十四里下坪镇。明洪武十四年(1381) 废。永乐五年 (1407) 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初废。
元至正初置,治今湖北省鹤峰县东北留驾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废。永乐五年(1407年)复置。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废。
即脂角镇。今山东惠民县西南四十里淄角镇。《金史·地理志》: 厌次县有脂角镇。淄角乃脂角之讹。在山东省惠民县西部,西与济南市商河县接壤。面积72.1平方千米。人口2.8万。镇人民政府驻淄角村,人口800
亦作圣姥泉。在今四川奉节县东长江瞿唐峡内。南宋陆游《入蜀记》:“发大溪口入瞿唐峡。……遇圣姥泉,盖石上一罅, 人大呼于旁,则泉出;屡呼则屡出,可怪也。”《清一统志·夔州府一》:圣姆泉“在奉节县东”。
在今江西高安市西北。《元丰九域志》卷6:筠州高安县有飞霞山。
清乾隆三年 (1738) 置,为甘肃省会及兰州府治。治所即今甘肃兰州市。以皋兰山为名。民国初年为甘肃兰山道治。1927年直属甘肃省。1941年析城区置兰州市。1955年皋兰县迁治石洞寺 (今皋兰县治)
蒙古中统三年(1262)设济南、滨、棣、益都等路宣慰司,治济南路(治今山东济南市)。至元二年(1265)罢。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复置济南道宣慰司,即山东东西道宣慰司,二十四年(1287)移治益都
1914年改建昌县置,属热河热河道。治所在塔子沟 (即今辽宁凌源市)。民国 《凌源县志》:“以大凌河源出要路沟土金塔,谨援沁源、桃源之例,呈請转咨准改凌源县,此定名之理由也。” 即以地处大凌河之源为名
在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北。清乾隆六十年(1795)石柳邓领导苗族人民起义后,即以此为根据地,四出打击清军。
亦作沿边溪洞宣慰使司。元至元二十八年 (1291) 置,属四川行省。后隶湖广行省。治所在播州军民安抚司 (今贵州遵义市)。辖境相当今大半个贵州省。后废。元置,治今贵州省遵义市。后废。
即今浙江平阳县东北麂山列岛。明《郑和航海图》作“东洛山”。民国《瑞安县志》卷3载:“北麂山高167.7公尺,一名北岐山,又名东洛山。前清乾隆年间,海盗蔡牵盘踞,抗拒提督李长庚之师。今山中之大校场、小校
明代西藏阿里地区的译称。元代译称纳里速,宣政院在西藏地方置乌思藏纳里速宣慰使司。明代撤宣政院建制,置乌思藏都指挥使司以管理前、后藏地区; 洪武六年 (1373) 遣使往阿里招降,八年 (1375) 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