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对汛督办区
清光绪二十三年 (1897) 置河口副督办,属临开广道。1914年改为河口对汛督办,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民国《云南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造报地志资料细目清册》:“现在对汛督办驻在地,适当红河、南溪两水会流出口之处,故名为河口。” 辖老卡、新店、坝洒、那发千个汛。1950年撤销,置河口市。
清光绪二十三年 (1897) 置河口副督办,属临开广道。1914年改为河口对汛督办,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民国《云南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造报地志资料细目清册》:“现在对汛督办驻在地,适当红河、南溪两水会流出口之处,故名为河口。” 辖老卡、新店、坝洒、那发千个汛。1950年撤销,置河口市。
即今湖北京山县西南及天门市西北石河。《清一统志·安陆府》:巾水“《县志》:源出京山县之七宝山,南流名巾水河,又南名石家河,又南合杨水河,入三汊河”。
隋开皇十六年(596)置,属滑州。治所在今河南滑县西南。《元和志》卷8:“取灵昌津以为名。”大业初属东郡。唐属滑州。五代唐同光元年(923)以避讳改为灵河县。古县名。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治今河
元置,在今福建长汀县东北七十里馆前镇。明洪武初改为馆前驿。元置,即今福建省长汀县东北馆前。明时改馆前驿。
清置,在今四川康定县东三十里。乾隆《卫藏通志》 卷4: 头道水至柳杨,“一路柳阴密箐,沿沟十五里过沈坑,十五里抵打箭炉”。
明宣德三年 (1428) 筑,在今河北蔚县东南五十五里黑石岭村。清设把总驻此。
①南朝梁天监六年(507)置,属衡州。治所在始兴县(今广东始兴县西北)。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后废。②东魏武定七年(549)置,治所在巨鹿县(今江苏盱眙县境)。北齐废。③北周置,属平州。治所在今湖北
即今江苏金坛市西南五十里社头镇。清光绪《江苏全省舆图》金坛县记: “社头镇在城西南五十里。”在江苏省金坛市西南部、社头河两岸。面积44平方千米。人口2.5万。镇人民政府驻社头,人口 6500。社头旧时
即今江苏赣榆县西南欢墩镇。清光绪《赣榆县志》卷3:“又西去治七十里欢墩埠镇。”
亦作篁墩山。在今四川城口县东南。《清一统志 · 太平厅》: 黄墩山 “在厅东北。距厅极远,北连秦地,南接大宁。北江发源于此”。北江即今任河。《明史·杨嗣昌传》: 崇祯末,张献忠入川,“四川将张令、方国
即今广东梅县西北大坪镇。清光绪《嘉应州志》卷1:“太坪有太坪墟,由乾隆迄今续建有铺户百余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