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府
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改疏勒州置,治所在喀什噶尔新城 (今新疆疏勒县)。辖境相当今新疆喀什、疏勒、疏附、岳普湖、伽师、阿图什、乌恰等市县地。1913年改为疏勒县。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升疏勒州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辖境相当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疏附、伽师、巴楚等市县地。1913年废,以直辖地置疏勒县。
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改疏勒州置,治所在喀什噶尔新城 (今新疆疏勒县)。辖境相当今新疆喀什、疏勒、疏附、岳普湖、伽师、阿图什、乌恰等市县地。1913年改为疏勒县。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升疏勒州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辖境相当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疏附、伽师、巴楚等市县地。1913年废,以直辖地置疏勒县。
明嘉靖七年(1528)置,属思恩府。治所在今广西马山县西南三十里乔利乡。明末移治陇兔村(今马山县东南)。清康熙十三年(1674)移治博结村,即今马山县。
自今山西大同市西南至口泉。长20.6公里。为京绥(今京包)铁路支线。1918年动工修筑,次年建成。为运煤专用。
即今浙江舟山市舟山岛。元《大德昌国州志》卷4:“以舟之所聚,故名舟山。”《方舆纪要》卷92宁波府定海县:舟山在“县东北二百里海中。一名观山。在昌国故城南。状如覆舟。嘉靖四十二年降海贼汪直于此”。
即舂陵水。在今湖南常宁县东北六十里。《方舆纪要》 卷80常宁县: 焦源江 “源出蓝山县,北流入境,又东北会于湘水”。《清一统志·衡州府一》: 舂水 “在常宁县东。今名焦源河”。
明置,即今四川简阳市西北二十五里赤水乡。明诗人杨慎过此,写有《赤水铺》诗。
明洪武二十年 (1387) 置,属永宁卫。治所即今福建金门县西南金门旧城。清顺治十四年 (1657) 废。《明通鉴》 附编: 清顺治七年 (1650)秋八月,“明郑成功取厦门、金门”。即此。明洪武二十
北宋熙宁二年 (1069) 置,属延州。即今陕西绥德县。元符二年 (1099) 改置绥德军。
在今山东济阳县西二十里。《方舆纪要》 卷31济阳县 “新市城” 条下: “又县西二十五里有邿城,《志》 以为春秋时邿国也。”
明初改元可列儿站置,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特林南赫勒里河口。明《辽东志》 卷9: 海西东水陆城站有狗站 “黑勒里站”。后废。
北宋置,属福津县。即今甘肃舟曲县南沙滩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