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江
即今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西北贝江。为融江支流。《方舆纪要》 卷109融县: 背江在 “县西北十里。《志》 云: 背江之水历石门山,流经罗城县界入柳江,盖即融江支流也”。《清一统志·柳州府》:背江“其源有三: 右为思杲江,左为通道江,中为都狼江,合流至揽口东入融江。以江在县城背,故名”。
即今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西北贝江。为融江支流。《方舆纪要》 卷109融县: 背江在 “县西北十里。《志》 云: 背江之水历石门山,流经罗城县界入柳江,盖即融江支流也”。《清一统志·柳州府》:背江“其源有三: 右为思杲江,左为通道江,中为都狼江,合流至揽口东入融江。以江在县城背,故名”。
西汉置,属齐郡。治所当在今山东淄博市附近及其东北部一带。东汉废。
在隋唐东都皇城正门端门之南,今河南洛阳市旧城西南。《大业杂记》 载: 端门外大街 “一名天津街,阔一百步,道旁植樱桃、石榴两行,自端门至建国门,南北九里,四望成行,人由其下,中为御道,通泉流渠,映带其
在今江苏淮阴市南韩城村。《寰宇记》 卷124楚州山阳县: 韩信城,“信本此县人,其冢宅处所并存。后受封为侯,因筑此城”。《方舆纪要》卷22淮安府: 韩信城 “相传韩信受封时所筑。元至正十六年,张士诚遣
1941年由中卫县析置,属宁夏省。治所在今宁夏中卫县南香山。1949年废。1941年由中卫县析置,治香山(今宁夏中卫市香山堡)。1949年撤销,并入中卫县。
1914年改永安县置,属广东潮循道。治所即今广东紫金县。以县城东北有紫金山而名。1920年直属广东省。在广东省东部、东江中游东岸。属河源市。面积3940平方千米。人口80.1万。辖23镇。县人民政府驻
南宋绍兴十四年 (1144) 以高宗潜藩升蜀州置,治所在晋源县 (今四川崇州市)。辖境相当今四川崇州、新津等市县地。淳熙四年 (1177) 升为崇庆府。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年)以高宗潜藩,改蜀州为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属云南都司。治所即今云南马龙县。二十八年(1395)降为马隆守御千户所。
又作俄莫和索洛站、鄂摩和站。清置,在今吉林敦化市西北额穆镇。《清一统志·吉林二》 “额赫茂站” 条下: “伊克苏小站,又东南四十里至鄂摩和索罗站。”
在今甘肃成县城西裴公湖侧。《方舆胜览》卷70同庆府:八景楼“取仇池、子美祠、凤台、醉仙岩,仙人龛、鹿玉山、泥功山、裴公湖八景”。《元一统志》卷584成州:“宋游师雄诗有‘行尽秦川路,谁如此一州。半湖无
1927年由连县、连山、阳山三县析置,驻连州(今广东连州市)。1934年改置安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