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塘营堡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置,即今甘肃景泰县东芦阳镇。设参将驻守。清改设游击。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置,即今甘肃景泰县东芦阳镇。设参将驻守。清改设游击。
在今陕西泾县西南。《资治通鉴》:新莽天凤三年(16),“戊辰,长平馆西岸崩,壅泾水不流,毁而北行”。胡注:“长平馆,即长平观,在泾水之南原。泾水东南流入渭,为岸所壅,故毁而北行。”
一作宿。春秋卫邑。在今河南濮阳市北十里。《春秋》: 文公元年 (前626)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杜注: “卫邑,在顿丘卫县西。” 又 《左传》: 哀公二年 (前493) 六月,“晋赵鞅纳卫大子于
一作齐克塔木台。清乾隆年间置,即今新疆鄯善县东七克台镇。清《林则徐日记》:道光二十五年(1845)七月初七日,“至七克腾木军台”。
明嘉靖六年 (1527) 设,属合浦县。即今广西合浦县东北公馆镇。清于此设把总驻防。
唐方镇名。至德元年(756)置兴平节度使,永泰初改为凤翔节度使。治所在凤翔府(今陕西凤翔县)。领岐、陇、金、商、秦五州,相当今甘肃秦安县以东,陕西凤翔、陇县以至商县、安康等县市地。金废。唐、五代方镇名
元初置,属河南江北等处中书省。治所在荆南府路 (后改中兴路,治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辖境相当今湖北大悟、孝感以西,桐柏山、荆山以南,长江以北地区。元至正二十四年 (1364) 并入湖广行省。
北宋置,属原州。当在今甘肃镇原县境。
①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改大通卫置,属西宁府。治所在白塔城(今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西北城关镇)。民国《大通县志》卷2:“盖县名大通,原自宋时筑城于浩亹河上,名曰大通城,后遂名其河为大通河。清雍正
隋开皇十五年(595)置,属藤州。治所在今广西桂平县东北四十里。《元和志》卷38大宾县:“以县西北宾水为名。”大业初属永平郡。唐属浔州。北宋开宝五年(972)废入桂平县。古县名。隋开皇十五年(595年
在今山东临邑县东北德平镇东。《水经·河水注》:河水“又东为白鹿渊水,南北三百步,东西千余步,深三丈余,其水冬清而夏浊,渟而不流。若夏水洪泛,水深五丈,方乃通注般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