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尔轰山
在今吉林靖宇县北。清光绪《吉林通志》卷18:“那尔轰山,(吉林)城南四百里,高十余丈。”“那尔轰”,满语意为“细”。
在今吉林靖宇县北。清光绪《吉林通志》卷18:“那尔轰山,(吉林)城南四百里,高十余丈。”“那尔轰”,满语意为“细”。
北宋崇宁元年 (1102) 改永安军置,治所在府州府谷县 (今陕西府谷县)。后废。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属赤水卫。治所在今贵州毕节市东北六十八里燕子口镇东北。后废。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置,治今贵州省毕节市东北阿市乡。属赤水卫。清康熙元年(1662年)废。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置,属台湾省。治所即今台湾省花莲县。据民国《花莲县志稿》说:“昔人称今之花莲溪右岸曰洄澜港,简称洄澜, 以溪水奔注与海浪冲击作萦回状得名。”谐音称花莲港,简称花莲。县以此得名。
即今黑龙江省阿城市南白城。明 《辽东志》 卷9: “海西东水陆城站: 底失卜站、……尚京城,金人故居。”
西汉元鼎六年 (前111) 置,属汶山郡。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四十里绵虒镇。地节二年 (前67) 属蜀郡。东汉改为绵虒道。
从今河北石家庄市至山东德州市。全长187.7公里。日伪于1940—1941年修筑。从河北省石家庄经衡水到山东省德州。全长180千米。1940—1941年日本侵华期间为掠夺山西煤炭而建。1980—198
即今广东翁源县。清同治《广东图说》卷20翁源县:龙仙铺在“城东北一百里。……往来大道,有龙仙墟”。
在今江西九江市西。《续汉书 · 郡国志》 庐江郡寻阳县刘昭注: “有置马亭,刘勋士众散处。”
①秦置,属雁门郡。治所即今山西朔州市。东汉末废。西晋复置,永嘉五年(311)又废。②唐武德四年(621)置,为尹州治。治所在今云南牟定县东北十二里马厂。天宝后废。③唐开元五年(717)置,属朔州。治所
即今河北滦南县西小青龙河。《方舆纪要》卷17滦州: 靳家河 “一名小青龙河,亦汇众流达潮河以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