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郡
①东晋安帝时侨置,属荆州。治所在长宁县(今湖北荆门市西北三十里)。辖境约当今湖北荆门市及南漳县东南部。南朝宋明帝时改为永宁郡。
②北齐置,属北朔州。治所在长宁县(今山西神池县境)。隋开皇初废。
(1)东晋安帝置,治长宁县(今湖北荆门市西北)。辖境约当今湖北省荆门市地。属荆州。南朝宋泰始中改为永宁郡。(2)北齐置,治长宁县(今山西朔州市境)。辖境约当今山西省朔州市一带。属北朔州。隋开皇初废。
①东晋安帝时侨置,属荆州。治所在长宁县(今湖北荆门市西北三十里)。辖境约当今湖北荆门市及南漳县东南部。南朝宋明帝时改为永宁郡。
②北齐置,属北朔州。治所在长宁县(今山西神池县境)。隋开皇初废。
(1)东晋安帝置,治长宁县(今湖北荆门市西北)。辖境约当今湖北省荆门市地。属荆州。南朝宋泰始中改为永宁郡。(2)北齐置,治长宁县(今山西朔州市境)。辖境约当今山西省朔州市一带。属北朔州。隋开皇初废。
①三国魏改上雒侯国置,属京兆郡。治所即今陕西商州市。西晋为上洛郡治。北魏为洛州治。北周为商州治。隋为上洛郡治。唐复为商州治。天宝元年(742)改为上洛郡治,乾元元年(758)复为商州治。元废。②南齐改
即北伍城县。今四川三台县。《宋书·州郡》:新城太守“北五城令,何志新分五城立”。
即今吉林德惠市西南朱城子镇。清光绪《吉林通志》:长春府东北“一百一十里朱家城子镇。分防照磨厅驻此”。《清史稿·地理志》 长春府:“朱家城照磨,光绪十六年由农安徙。”
清雍正十三年(1735)升同州置,属陕西省。治所在大荔县(今陕西大荔县)。辖境相当今陕西韩城市以南,白水、蒲城二县以东,华县、华阴市以北地。1913年废。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同州置,治大荔县(
即箬溪。在今浙江长兴县东。《元和志》卷25长城县: “若溪水,酿酒甚浓,俗称 ‘若下酒’。”
①南朝宋末置,属九德郡。治所在今越南义静省境。南齐废。②南齐置,属齐乐郡。治所在今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东北。隋开皇十年(590)改名熙平县。古县名。南朝齐置,治今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北。为齐乐郡
在今河北滦县西。《方舆纪要》卷17滦州“横河”条下:“又有别故河,在州西北二里。发源州西北庙儿山,东南流,过岩山下,……下流俱注于滦河。”
即蒙古扎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库苏古尔省新依德尔北。
明永乐七年(1409)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抚远县西喜鲁林古城。后废。明永乐七年(1409年)置,治今黑龙江省抚远县西喜鲁林。属奴儿干都司。后废。
又名蓼洲、軥洲。在今江西南昌市东湖百花洲西南南塘湾外。《水经·赣水注》:“赣水又径谷鹿洲,即蓼于洲也。旧作大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