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峡
在今江西会昌县南。《清一统志·赣州府一》: 雁门峡 “在会昌县南一百二十里,羊角江所经。夹江两岸皆山,中列三石,江水分为三道,亦号三门峡,舟行甚险”。
在今江西会昌县南。《清一统志·赣州府一》: 雁门峡 “在会昌县南一百二十里,羊角江所经。夹江两岸皆山,中列三石,江水分为三道,亦号三门峡,舟行甚险”。
明洪武二十年 (1387) 置,属温州卫。在今浙江瑞安市城区所前街。清顺治中废。
1932年日伪统治时升索伦设治局置,属兴安省。治所即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西北索伦镇。1945年撤销,并入科尔沁右翼前旗。
清制每省设一布政使司,掌管全省财赋和属官。唯江苏省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后分设江宁、江苏二布政使司,江苏布政使司驻苏州府(治今苏州市),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及太仓直隶州、海门直隶厅。清制每
明永乐十二年 (1414) 于马口寨置,属思州府。治所在今贵州岑巩县西北七十里都素。清以后废。明永乐十二年(1414年)置,治马口寨(今贵州岑巩县西北都素司)。属思州宣慰司。后废。
元至元十三年(1276)升东宁府置,属辽阳行省。治所在平壤(今朝鲜平壤市)。辖境相当今朝鲜黄海北道以北及辽宁鸭绿江流域。后废。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以东宁府改名,治平壤(今朝鲜平壤市)。二十七年寄
一名蔡庄。即今河南尉氏县南蔡庄镇。明嘉靖 《尉氏县志》 卷1 《市集》: “蔡家庄集,在县南四十里。”
在今江西新干县东南六十里城山乡。南宋绍兴中置巡司于此,属新淦县。寻废。明洪武初复置,设巡司,万历中移建县东之蓝桥。崇祯中复还旧所。《明史·地理志》 作枉山。《方舆纪要》 卷87作柸山。
在今辽宁葫芦市北南票镇一带。清代开采时,因领取龙票3张均在朝阳县南,故名南三票。光绪间归京奉铁路局开采,以效益差而停办。
宋大理置,属永昌府。即今云南凤庆县。元改庆甸县。
北宋置,属邻水县。在今四川邻水县北二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