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水
即今湖南新邵县西石马江。《水经·资水注》: 高平水 “出武陵郡沅陵县首望山,西南径高平县南,又东入邵陵县界,南入于邵水”。
即今湖南新邵县西石马江。《水经·资水注》: 高平水 “出武陵郡沅陵县首望山,西南径高平县南,又东入邵陵县界,南入于邵水”。
唐武德三年 (620) 置,治所在定城县 (今河南潢川县)。贞观元年 (627) 废。唐武德三年(620年)置,治光城县(今河南光山县)。辖境相当今河南省光山县一带。贞观元年(627年)废。
五代方镇。杨吴置,治所在江州 (今江西九江市)。后属南唐。北宋废。五代十国方镇名。吴顺义元年(921年)置,治江州(今江西九江市)。领江州。北宋废。
北宋置,属盱眙县。在今江苏盱眙县东六十里。
清顺治七年 (1650) 置,为科尔沁六旗之一,属内蒙古哲里木盟。札萨克驻双和尔山 (一作济尔哈朗图,今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东北吉尔嘎朗镇)。1914年划归奉天省。1929年属辽宁省。伪满时属兴安南省
即莲勺县。故址在今陕西渭南市东北来化镇村。《水经·渭水注》: 白渠 “又东南径居陵城北,莲芍城南”。
唐贞观四年 (630)置,治所在龙水县 (今广西宜州市)。辖境相当今广西宜州市大部及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西南部地。乾封中改为宜州。唐贞观四年(630年)置,治龙水县(今广西宜州市)。辖境相当今宜山一带。乾
唐置羁縻州,属安南都护府。治所在归化县 (在今越南广宁省先安)。后废。
西汉置, 属巨鹿郡。 治所在今河北巨鹿县北夏旧城。西晋初废,后复置。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 废入柏人县,太和二十一年 (497) 复置,属南赵郡。北齐废。隋开皇六年 (586) 复置,属赵州。大业
即今广西钦州市东北大风江。《清一统志·廉州府》:平银江“在钦州东三十里。上流即灵山县之大洸江,流经州东有平银渡,与灵山县分界。又南由大观港入海,与合浦县分界”。
即今安徽歙县西南十五里堨田。清乾隆《歙县志》 卷1 《都鄙》 有堨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