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三公曹尚书

三公曹尚书

官名。西汉成帝初置,属尚书令,主断狱事。东汉沿置。据《晋书·职官志》,汉光武帝刘秀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事。然《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未载此官。


官名,也简称三公尚书。汉置,俸六百石,掌三公文书、年税收和诉讼审判。《后汉书·百官三·尚书》:“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汉旧仪》曰:“尚书四员,武帝置,成帝加一为五……加三公尚书,主断狱。”蔡质《汉仪》曰:“三公尚书二人,典三公文书。吏曹尚书典选举斋祀,属三公曹。”《后汉书·陈忠传》:“司徒刘恺举忠明法律,宜备机审,于是擢拜尚书,使居三公曹。”三国不置,西晋初复置,掌断狱。十六国西秦也曾置。

猜你喜欢

  • 省会警察局督察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会警察局督察处的主官,掌督察内外勤务。参见“省会警察局”。

  • 牧监使

    使职名。即监牧使。

  • 东京小冢宰

    官名。北周东京小冢宰上大夫的省称,为东京六府的主要长官。静帝大象二年(580) 杨坚控制政权后,以世子杨勇为洛州总管兼此职,不仅掌天官府事务,而且总统东京六府之事。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 甲坊署令

    官名。即甲坊令。

  • 六宅副使

    官名。唐置,五代因之。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政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武节郎。

  • 石烈

    原为契丹氏族称谓。辽建国后,相当于“县”的建置。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辽建国后,相当于汉族地区“县”的建置。大部族的石烈设石烈夷离董、石烈麻普;小部族的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均为北面部族官。

  • 布政使

    官名。亦称“藩司”,或称“方伯”。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设,一人,秩正二品。十四年增设左、右各一人。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宣德三年(1428)定十三

  • 卫千总

    官名。清朝绿营军官。正六品。隶于漕运总督所辖各卫。掌督率运员,领运漕粮。参见“千总”。

  • 关文

    文书名。平行文。始于唐,时尚书省诸司之间有所质询时使用。后代沿之。清朝府、州、县长官行文该管之佐贰官,两司首领行文厅、州、县均用之。

  • 县承发房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掌往来文移。唯大兴县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