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判官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品,佐理三司之事。
官名。宋置,总管三司内部事务,以朝官以上曾任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金三司亦置判官,员额三人,秩从六品。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品,佐理三司之事。
官名。宋置,总管三司内部事务,以朝官以上曾任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金三司亦置判官,员额三人,秩从六品。
官名。清朝沿用明朝官制,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掌管出纳文书等事,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类似后代的“办公室主任”,为从六品。见《历代职官简释·布政使司经历》、参看《明文·职官四·承宣布政使司》。官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掌内府饮食。
官名。宋、辽之间所派祭奠对方亡故皇太后或皇帝的使臣,因皆带国书故名。简称祭奠使南宋与金之间称吊祭使。官名。宋辽均置,为宋辽之间祭奠对方亡故的皇太后或皇帝的特遣使。宋金之间称吊祭使。
官名。唐朝节度使衙门所属牙将。宋雍熙二年(985),西夏李继迁入据银州,预署官职、设左、右都押牙,掌军法,亦参于军机。李德明在位时亦设。
官署名。即尚书都省,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垂拱元年 (685) 为都台,长安三年(703) 为中台,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都省。官署名。唐武后光宅元年改尚书省为文昌台,不久又称
汉朝丞相或三公处理政事之处。因官署避用朱门,厅门涂成黄色,故名。北朝齐三师二大三公之官并置府,其府三门,当中门黄阁。南朝陈三公开黄阁,听事寝堂,置鸱尾。故黄阁亦作为三公代称。1、黄阁,也作“黄閤”。指
命妇名号。明、清置。以封正、从三品官员之母、祖母。
官署合称。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南宋初又置都茶场。设提辖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通管两司之事。掌盐、茶、香、矾、钞引之政令,以通商贾、佐国用。由尚书省都司提领。
官名。西汉始置,为御史大夫副贰,秩千石。简称中丞、中执法。居宫中兰台,为宫掖近臣。其主要职掌为监察、执法; 掌管兰台所藏图籍秘书、文书档案; 外督诸监郡御史(武帝以后为诸州刺史),监察考核郡国行政;
即宦官。《汉书·宣帝纪》:“赐吏二千石、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颜师古注:“宦吏,诸奄官也”。宦吏即宦官。《汉书·宣帝纪》:“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赦天下,赐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