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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通译官

见“通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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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刑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理刑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置,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等佐理司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官署

  • 礼部右参议

    参见“礼部左参议”。

  • 群牧判官

    官名。北宋群牧司属官,以京朝官充任。参见“群牧司”。

  • 经学祭酒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 (319)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署从事中郎裴宪,参军傅畅,杜嘏并领经学祭酒。”

  • 太仓使

    官名。金设此官,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属太府监。见《金史·百官二·太府监·太仓使》。

  • 宣使

    吏员名。元置,属中书省,员额五十人,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

  • 五院都监

    官名。辽北面官。掌监治五院部。

  • 典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典中士佐官, 正一命。

  • 稍人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井田出车徒的政令。《周礼·地官》: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掌令丘乘之政令。若有会同、师田、行役之事,则以县师之法作其同徒輂辇,帅而以至,治其

  • 历事

    即“拨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