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驷院兼管事务大臣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康熙十六年(1677)设。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无定员。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主管官。掌综理上驷院各项事务。康熙十六年(1677)设。由皇帝特简大臣兼管。无定员。
监狱名。秦以咸阳狱为当时实际上的中央监狱。汉代始以廷尉狱为法定的中央监狱。汉代大臣获罪,多下廷尉狱,故廷尉狱亦称廷尉诏狱,但又有别于中都官狱。魏晋南朝及北魏沿置。梁天监五年(公元506年)诏建康县置正
官名。唐朝宗正寺太子庙次官,置一人,正九品下。参见“太子庙令”。官名。唐置,为令之副,佐令行职事。见“太子庙令”条。
保荐人员的审查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首都,设委员长一人,由国务卿兼任;副委员长一人,由大总统特派;委员八至十二人,由大总统于简任文职中派充。甄用方法分文书审查和询问审查两种。文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下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武散官名。唐宋置,唐制秩正七品下,宋制秩正七品。
选举制度用语。魏晋南北朝时期中正用黄纸书写本籍士族的品、状,后遂成为评定士族品第的代称。《晋书·石季龙载记》: “先帝创临天下,黄纸再定,至于选举,铨为首格。自不清定,三载于兹。主者其更诠论,务扬清激
参见“左评事”。官名,即“右平”,汉始置,掌刑狱审判,秩六百石。后世或置或废。参看“右平”条。
官名。南朝齐置,属皇太孙宫,职如“太子右卫率”。王晏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王晏传》。
官署名。即秘书省著作局,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著作局。官署名,为著作局之改名。详见“著作局”。
官名。同“庖宰”。春秋战国置。掌烹制膳食。《韩非子·难二》: “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
见“通进银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