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宋朝宫观官名。仁宗庆历八年(1048)置,以武臣观察使充任。
政区名。[Ⅰ]清代地方政区除本部十八省汉族地区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初时均因袭其原来习惯不置行省。光绪初、左宗棠平定天山南北路,十年(公元1884年)于其地建为新疆省,次年又改台湾为省,合为二十省。
见“十猛将军”。
官署名,参看“扶尉”条。
官名。西汉置。宣帝时,郑吉以侍郎田渠黎,积谷,发诸国兵攻破车师,迁卫司马,使护鄯善以西南道。官名,汉置。《汉书·郑吉传》:“(郑吉)数出使西域,由是为郎……至宣帝时,吉以侍郎田渠黎,积谷,因发诸国兵攻
官吏提升叫转迁。《汉书·孔光传》:“窃见国家故事,尚书以久次转迁,非有踔绝之能,不相踰越。”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满语。意为“官”。
官名。清朝侍卫处中掌皇帝出入导从之侍卫。于直班侍卫内派充。分执豹尾枪十人、佩刀十人、佩弓矢十人,共三十人。随后扈大臣、前引大臣持前导扈从列侍之事。武官名。清置,见“后扈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