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等司
西夏第四军官衙。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纸寺,沙州经纸寺、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境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山、南院、西院、肃州、原州、大都督府、寺庙山、地边城司、震武城、西宁、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十一两铜印。
西夏第四军官衙。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纸寺,沙州经纸寺、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境转运司、沙州、黑水、黑山、南院、西院、肃州、原州、大都督府、寺庙山、地边城司、震武城、西宁、隆州、摄远、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等。用十一两铜印。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从八品;掌库藏之事。有副主藏为其副职。
官名。三国魏置,侍卫殿内,八品。官名,三国魏置,掌殿内侍卫,八品。
宫名,三国魏明帝郭皇后居此宫,故为之代称。《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明元郭皇后》:“明帝即位,甚见爱幸,拜为夫人……帝疾困,遂立为皇后。齐王即位,尊后为皇太后,称永宁宫。”
官署名,汉置,掌审理上林苑中的犯人。《汉书·成帝纪》:“罢上林诏狱。”注:“师古曰:《汉旧仪》云上林诏狱主治苑中禽兽宫馆事,属水衡。”意思是:掌审理苑中喂养禽兽、管理宫馆等人中的罪犯。上林诏狱属水衡都
参见“判录司”。
官名。汉武帝太初中更名家马为挏马。《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应劭说:“主乳马取其汁挏治之,味酢可饮。”即把原供天子私用的家马厩改成了专养乳马的挏马厩,设令及丞。东汉省。
官名。南宋置为左藏南库主管官,以侍从官充任。
官名,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为决曹长官,掌罪法事,秩皆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决曹主罪法事。”《
①西周官署统称。《毛公鼎铭》: “王曰: ‘父, 已曰级兹卿事寮, 太史寮于父即尹。’”②同官僚友。《左传·文公七年》: “同官为寮。”③即“官”,通“僚”。参见“僚”。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