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阶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称其品阶时一般只称某品,而不称某品下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品内不分阶。唐初复旧,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下阶。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称其品阶时一般只称某品,而不称某品下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品内不分阶。唐初复旧,自正四品以下仍分上、下阶。宋初沿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参见“理事同知”。
皇帝围猎服务机构。辽置,属北面场官。设围场都太师、围场都管、围场使、围场副使等官。清代有“木兰围场”,见该条。
官制术语。① 宋朝高、中级官员遇朝廷举行大礼及其他庆典,奏荫弟侄、子孙或门客,称“奏补”。②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请旨补授之例。如运使、道府之缺,皆由军机处请旨授官。参见“月选”。
官名。亦称“尚膳”。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员。顺治元年 (1644) 设,共三十五人,隶属于总领。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酒席之事。雍正元年 (1723) 定授三等侍卫六人,蓝翎侍卫七人,称“饭上侍
官名。西晋置,属光禄勋。统率羽林郎,负责宫殿门户的禁卫。东晋哀帝兴宁二年(364)省光禄勋,并入司徒属下,孝武帝宁康元年(373)复置光禄勋,仍属之。北魏亦置,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上。北魏还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外府上士佐官,员二人,正二命。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十二月,秩从五品。分掌万亿宝源库出纳金银之事。简称富宁库,属户部。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 (从七品)。
参见“太弟中卫率”。
官名。北齐置,为褒掌军功勋臣的闲职,五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五品下。
南宋总领所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