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刺史
官职制度。北魏末实行,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但因政局的变动,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武帝保定三年(563),令世袭州、郡、县者改为五等爵,世袭州刺史者封伯。唐初曾议此制,但未实行。
官职制度。北魏末实行,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但因政局的变动,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武帝保定三年(563),令世袭州、郡、县者改为五等爵,世袭州刺史者封伯。唐初曾议此制,但未实行。
将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作战,位低于部曲将。《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咸熙元年,诏以散将王起……为部曲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高昌、龟兹等国传入的音乐、舞蹈的演出及其人员的管理,下设典夷乐
官署名。宋初置,领河渠之事。仁宗嘉祐三年(1058)废,其职归都水监。
八旗官学名。汉军旗每旗设立一所,每佐领下各选一、二人入学,学习满文。特派参领八人掌稽察事务,清文教习十六人,弓箭教习无固定员额,掌教学生。
官名。即“太官丞”。
集贤校理简称。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巷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即大理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大理寺。参见“大理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大理寺为详刑寺, 以详刑寺正卿与详刑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
宋朝县役名。分隶县令、县主簿、县丞。掌追催赋税及城郭征科。多以第二、第三等户充当。公人名。宋县役之一,分隶于县令、主簿和县丞,掌追催赋税公事,兼催城郭征科。一般差第二、第三等户充任。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全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郎中更名司珍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②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正六品,属尚功局,掌珍宝钱货。宋、金、明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