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清礼部之副长官。自唐至元,礼部均设侍郎,一二人不等。至明,始分左、右,以左为上,左、右各一人,正三品。共佐尚书掌部务。清沿明制。初以左、右参政为礼部副长官,顺治元年(1644) 改左、右参政
任官的资格。唐制凡参加流内官铨选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称为官资。包括前资官和有出身人。
参见“小蕃部下大夫”。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行政院。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五月十五日,国防最高委员会决定撤销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各部、会以及行政院的军政部,于同年六月一日组成了国防部, 承国民政府主席(后为总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提点刑狱者充任,佐三司使、副使分理三司事务。户部、盐铁、度支分置三使时,三部亦各设,称三部判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金朝亦置,员三人,从六
官名。唐朝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武库署次官,隶卫尉寺,各置二员,从八品下。
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王会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果房属官。康熙四十五年(1706)设,二人,秩九品。协“掌果”掌果房事。
官署名。北魏有“游猎曹”,北齐置部,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