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小司寇
官名。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静帝大象元年 (579) 置,为东京 (今河南洛阳) 秋官府长官,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静帝大象元年 (579) 置,为东京 (今河南洛阳) 秋官府长官,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 (1403) 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晋代监察官吏的八种规定。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武帝颁布《察长吏八条》,其具体内容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分为“能否十条”和“长吏八察,”能否十条为:“田畴辟,生业修,礼教设,禁令行,则长吏之能也;人
官名。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承政司事。
首都。始见于《诗经·大雅·公刘》:“京师之野,于时处处。”后世遂称首都为京师。秦以咸阳为京师,此后建为京师的,西汉为长安、东汉为洛阳,三国魏、蜀、吴分别为洛阳、成都与建业(今南京市)。西晋为洛阳,东晋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至灵,缺出由右至义升补。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贮木材,以供营缮。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十一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顺天府、广备库,在京羽林前等二卫,及直隶永平等二府,通州右等二十卫,居庸关等四千户所。清
官名。①战国楚、赵置,位令尹、相国下,位甚尊。《战国策·东周》: “公爵为执珪,官为柱国,战而胜,则无加焉矣。”《战国策·赵策四》: “田驷谓柱国韩向曰”鲍彪注: “柱国,楚官,盖赵亦有。”秦、汉之际
官名。即武器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