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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东京军民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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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胙官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顺治十七年(1660)设于礼仪院,共四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康熙十六年(1677)改隶掌仪司。三十七年增设一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俎官。

  • 北护卫司徒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 父母官

    民间对州县长官的敬称。

  • 进士

    科举制度。周始定为取士之法,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礼记·王制》: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郑玄注: “进士,可进受爵禄也。”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

  • 亚东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亚洲司,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分为亚东、亚西两司。亚东司掌理关于日本及泰国外交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参见“亚洲司”。

  • 内史下大夫

    即“小内史下大夫”。

  • 太子园丞

    官名。北齐太子家令寺典仓署属官。

  • 右金吾街司

    见“金吾街仗司”。

  • 直隶司

    即“直隶清吏司”。

  • 汤官丞

    官名。秦及西汉属少府,为汤官令副职。东汉沿置,隶少府所属太官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主酒。官名,两汉皆置,为少府属官,西汉为令之副,掌酒。东汉省令,只置丞,且并入太官,属太官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