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初制,凡无根由佐领,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乾隆 (1736—1795) 以后陆续规定,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
官名。汉代大司农所属掌财货之官。都内在汉初本称大内,为京师库藏之所,其主官为大内令。景帝时定大内令之秩为二千石,掌财货,下设左右内官,改治粟内史为大农令,掌管农业,与大内令品秩相等。武帝时改大农令为大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与宁远将军等同班,代旧宁朔将军。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三班,与宁远、明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得设地方法院分院。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而组织较简单。分院亦置院长,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
官名。唐制亲王府所辖有亲事府,设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掌率校尉以下守卫陪从之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分领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各十六人,亲事三百三十三人。
官名或官署名统称。汉朝、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侍御史及尚书左、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后汉书·左雄传》:“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宋朝诸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有监察
监察区名。唐贞观初因山河之便,分全国为十个监察区,称为十道。(1) 关内道,东距河,西抵垅坂,南据终南,北边沙漠,相当今陕西省中部、北部及甘肃省东北部及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2) 河南道,东尽海,西距
官名,掌管民政。《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官名。南朝梁、陈置,为典客馆令副贰。
官名。即膳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膳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膳部郎中为司膳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礼部尚书》,参看“膳部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