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特别行政区
政区名。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管辖区内行政。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东省特别区域”的名称。如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编制条例》第一条就规定:“东省铁路界内,为诉讼便利起见,定为东省特别区域”。国民党政府沿置,其管辖区域,以哈尔滨为中心,南至长春,东至绥芬河,西抵满州里,即以中东铁路沿线原有占用的土地为限。
政区名。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管辖区内行政。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东省特别区域”的名称。如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编制条例》第一条就规定:“东省铁路界内,为诉讼便利起见,定为东省特别区域”。国民党政府沿置,其管辖区域,以哈尔滨为中心,南至长春,东至绥芬河,西抵满州里,即以中东铁路沿线原有占用的土地为限。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掌炭下士二人,掌征收灰物、炭物于山泽之农。北周置掌炭中士,正二命;掌炭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侍郎。参见“刑部侍郎”。官名。见“宪部”。
官名。明朝除江西外,各省皆设。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清理本省军役。浙江、山东、陕西、福建、广西、贵州清军道兼管驿传。江西以右布政使清军。专职道员名。明代在各地设有卫
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即“散官”,见该条。
官名。金哀宗正大元年 (1224) 置为太后两宫官属,员二人,正六品。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间益州牧刘漳置。以州帐下司马赵韪为之,率兵征刘表。见《三国志·刘二牧传》,《华阳国志·公孙述刘二牧志》。官名,东汉末年益州牧刘璋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
指藩王、属国之王或节度使。《史记·五宗世家》:“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汉书·南粤》:“陆贾至,南粤王恐,乃顿首谢,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新唐书·兵志》:“昭宗以藩
副职。《周礼·天官·大宰》: “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贾公彦疏: “谓小卿副贰大卿。”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兴圣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兴圣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置都部署、副都部署、同知等职。
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公布《文官官秩令》,分文官之秩为上卿、中卿、少卿、上大夫、中大夫、少大夫、上士、中士、少士九等;加秩有同中卿、同上大夫、同少大夫、同中士、同少士、均秩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