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织室令丞
官名。见“织室令”。
官名。见“织室令”。
官名。金大乐署令所属,正八品,掌乐工部籍。
官名。西夏置,见“官计司”。
明建文 (1399—1402) 时,改原浙江、四川、山东、河南、北平、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云南十三道提刑按察司为肃政按察司,仍各理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成祖初复旧制。
尚书省都官曹长官。十六国大夏始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 “于是拜(王)买德为都官尚书。”南北朝皆置。南朝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
参见“判录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库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明清工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署名。简称军头引见司。北宋初年,有军头司与引见司。太宗端拱二年(989),改称御前忠佐军头司、御前忠佐引见司。后合为一司。设勾当官五人,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閤门通事舍人以上充任。其属有勾押官、前行、后
官名。新莽及东汉末曾置。三国两晋南北朝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魏、晋、宋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从四品。杂号将军名,西汉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汉书·冯奉世传》:“天
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亦有指高级武职者,则带有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