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府
官署名,为丞相办公的官署,历代多沿置。《汉书·严延年传》:“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
官署名,为丞相办公的官署,历代多沿置。《汉书·严延年传》:“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
官名。宋置,为提举市舶司所属市舶务的主官。参见“提举市舶司”。
汉苑名,有令一人,俸六百石。主鸿德苑。见《后汉书·孝桓帝纪》。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太史局为监,置监、少监,后又改少监为少令。参见“太史令”。官名。隋置,见“太史监”。
官署名。北宋卫尉寺置,掌收储兵器。官库名。见“内弓箭库”。
官名。北齐置,太子中盾署次官,员一人。参见“太子中盾署”。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大历二年(公元767年)诏举,杨膺及第。
官署名。清朝浙江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设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北宋初年置,佐部署掌一州、一路或数路军旅屯戍、营防守御之政令,以武臣诸司使以上或文臣两省五品以上充任。后避英宗讳,改称副总管。武官名。见“都部署”。
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亦有指高级武职者,则带有贬意。
官署名。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简称左都威卫。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八月,由东宫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隶徽政院。顺帝至正十三年(1253),复划归詹事院管辖。置司于大都隆福宫内。设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