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典校
参见“典校”。
参见“典校”。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大业五年(公元609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北齐置。见“供府署”。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至光绪(1875—1908)间改为一人。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六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马”。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户曹清吏司”。
官吏名,东汉置,掌刑狱文书。《后汉书·朱儁传》:“熹平二年,(太守尹)端坐讨贼许昭失利,为州所奏,罪应弃市。儁乃羸服间行,轻赍数百金到京师,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尹)端得输作左校。”
文书名。清朝之平行文,乃黄册 (详“黄册”①)之副本。清制,臣工在将黄册随同题本呈进御览之同时,亦抄出副本,咨送有关衙门,以备查考。因以青色为封皮,故名。以示与黄册相区别。亦作“清册”。
官名。宋代转运使司、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等机构设置,掌管帐籍。
官名。即宗正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宗正卿。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玉器收藏,供各种礼仪使用。《周礼·春官》:“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郑玄注:“人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