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士四科是汉朝推荐任命官吏的四条标准。汉朝官吏的任用,初由朝廷委派,后来,朝中的高级官员和地方州郡的属吏,皆由自己向朝廷推荐任命,但有些实在不称职,于是肃宗孝章帝建初年间下诏辟士四条。《后汉书·孝和帝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秋六百石,主管皇后宫人。有丞一人,均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为皇后属官,俸六百石,由宦者担任,掌宫婢侍女等宫人。宫女有罪,也幽禁在此。《三辅黄图·卷六·杂录》:“永巷:永,长也,宫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设置,见“行政院”。
官署名。明置,隶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掌供皇室诸司柴炭。官署名。明置,属工部。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
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与内郡国相对而言。边郡和内郡国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如成帝时内郡举方正,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
官制用语。汉朝指一官兼参他官职事。晋朝沿用,即将某职的品班、待遇与另一职务一样看待。北魏、北齐设有“比视官”。唐、宋又有“视品”。1、官吏在任所治事,即官吏办公。《汉书·王尊传》:“昔孔子治鲁,五日诛
官署名。五代始置。凡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院供职者,方为谏官。由他官领者,需知谏院,以两省官充掌供奉、谏诤。宋初不置,仁宗明道元年(1032)始置。知院官六人,以司谏、正言充任,由他官领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典尚书奏事,兼掌图书秘记,为亲近机要之职。魏文帝黄初(220—226)初罢,改设秘书监,掌艺文图籍,另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三国蜀置,秩六百石,管理图书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于儒学类科目。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谕饬大学士、九卿、督抚,公举能潜心经学、老成敦厚、纯朴淹通之士,不拘进士、举人、诸生及退休闲废人员,均可推荐。至十六年 (公元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