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军骑督
官名。西晋置。典中军骑兵,《晋书·李特载记》: “中护军切征,(李庠) 不得已而应之,拜中军骑督。”
官名。西晋置。典中军骑兵,《晋书·李特载记》: “中护军切征,(李庠) 不得已而应之,拜中军骑督。”
官名。舜、禹时有此官,掌草木鸟兽。《毛诗正义·秦风·秦谱》:“尧时有伯翳者,实皋陶之子,佐禹治水,水土既平,舜命作虞官,掌上下草木鸟兽。”虞、虞人、虞官,名虽不同实为一职,都是掌山泽草木鸟兽的官。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官吏泛称。《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以牧羊喻治民,故称。
学官名。晋置,见《晋书·虞溥传》,选学师中年高有德者充任。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本名光禄寺,避太宗讳改。掌酒醴、膳羞及祭祀供品牺牲之事。置卿、少卿、丞、主簿等职。官署名。辽为避太宗名讳,改光禄寺为崇禄寺,属南面官。所掌同“光禄寺”,参见该条。
官名。清末置,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见“土药统税总局”。
县门下吏名。汉晋于县置录事史,北魏改称录事,地位在县主簿之下。北齐沿置。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宋以后县唯置主簿,无录事。参见“录事”。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吴广成《西夏书事》卷二十,有谅祚遣宋贺正使“枢铭靳允中”。枢铭为靳允中的官称。
清朝对地方州县之吏目、县丞、典史等佐杂官之通称。以其有缉捕之责,故名。官名。清朝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典史,因为有缉捕责任,一般称其为捕厅。见《清史稿·职官三·县》。
官署名。宋朝翰林院置,掌抄写诏命。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设待诏、艺学、书学祇候、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