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以三公、三师及六省、一台、九寺、三监、十四卫、东宫诸司、王府、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参见“京官”。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一鄙行政事务的长官。《周礼·地官》:“鄙师,每鄙上士一人”,“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则掌其戒令。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媺恶而诛赏。岁终,则令其鄙之政而致事”
县的等级之一。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一等,相当于唐代的“赤县”,参见该条。金制为赤、京、剧、次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即诸京附郭的县,次于中都附郭的赤县。
即郡主。宋代诸王的女儿本称郡主,徽宗政和三年,从蔡京之请,改公主号叫帝姬,改郡主号叫宗姬,改县主号叫族姬。南渡后废。见《宋史·礼志十八》。
官名。又称“兼尹”。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员。雍正元年(1723)设,特简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无正员。兼掌顺天府所管一切政务、民事。
官名。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置督学八至十六人,各省县教育行政机关亦置,掌视察学务,为北洋政府时期视学的改名。参见“视学”。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1377)置,以授光禄司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署丞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
官名。隋朝始置,为尚书省工部长官,员一人,正三品,掌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唐朝沿置。中叶后渐成虚衔,部务由侍郎主持。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司平太常伯,咸
东道慰劳大使的省称。《周书·赵肃传》:“(肃)又兼行台左丞、东道慰劳。”
官名。唐贞元初置于集贤院,掌经籍编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