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民国置,掌管审判犯罪军人。陆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陆军师司令部和巡阅使署等机关,掌执行军法。
官署名。南朝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置设郎。职掌与三国魏所置定科曹同,掌制定律令法规隶吏部尚书。南齐、梁、陈沿置。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置,掌管收发本司应办交议开抄折件、京外各项公文,并承办本司支销各款。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署名,清朝西藏的铸钱机关,掌铸钱。见《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西藏钱制》。
宫观官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 置,以知制诰充任,杂压在太常少卿之上。仁宗皇祐五年 (1053) 废。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外府中士二人,主管钱币之出入,即政府钱币收入存于外府,其国用所需之钱币亦由外府支出。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外府上士二人,正三命;外府中士二人,正二命。掌绢帛丝麻、钱物、皮角
即“札萨克喇嘛”。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掌列侯府门。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列侯》:“列侯旧有行人、洗马、门大夫。”
官名。南朝置。《宋书·百官志》记公府有“主簿、祭酒、舍人,主閤内事。”《南齐书·百官志》亦记诸公督府佐史有主簿、舍人。大概诸公出镇地方时军府置此职,较小军府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