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组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额设一人,满缺。掌白塔信炮之鸣放事。若有警,得旨后则鸣炮。九门之炮闻声即应。官兵闻炮则集合候旨。总管下设监守信炮官、领催、炮手等。官名。清制,在京城白塔山设信炮五位,内九门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各种出缺官员候补改授之班次。凡补班分为多途: 裁缺候补者,回避开缺候补者,丁忧服满候补者,终养事毕候补者,病痊候补者,降革开复候补者,援例捐输开复候补者,等等,皆由部铨选,依例补用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五月夏国遣“鼎利罔豫章来贺哲宗即位”鼎利为罔豫章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四“元祐元年四月”条下译作“鼎理”,同书卷三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冥氏下士二人,掌攻治猛兽。北周仿此职置捕兽中士,正二命;捕兽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同知审官院置,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唐朝内诸司之一,每岁群牧进其良者以供御,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 (930)分飞龙院为左、右,此即为右飞龙院。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二人,中林麓下士六人,小林麓下士二人,掌林麓的禁令。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所属有林衡中士,正二命;林衡下士,正一命。职掌同《周礼》的林衡。
官名。金朝置。设于河渠之处。隶属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修整堤堰、栽植榆柳等河防之事,秩从七品。官名。金代设此官。《金史·百官二·都水监》:“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