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官吏须经一定程序。唐中宗时,权宠用事,常不遵守制度,而由皇帝直下敕书,用斜封付中书执行,时人称为斜封官。墨敕是因不由中书盖印的原故。一种非正规的任官方式。唐制,任命官员须经一定程序。中宗时,韦后及
官名。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秘书外的长官。见“行政院秘书处”。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后宫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隶徽政院。置令、丞各四员。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併入群牧监。官署名。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置,属徽政院,秩正三品。掌供帐及扈从盖造之人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职掌不详。见《通典·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掌纠察非法,位七品。见《通典·职官·十八》。
即“太子左卫率”。
官名,汉时投马国有此官。详“弥弥”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枢密院置,掌有关杂务。南宋初沿置。孝宗乾道六年(1170),并入礼房。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杂务。
即“横帐常袞”。官名。辽置,即横帐常衮。见“大横帐常衮司”。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机构。负责保管档案。内设掌稿笔帖式六人,外郎若干人。
①官名。南北朝置,亦称典签帅或签帅、主帅。原为州、府掌管文书的佐吏。《南史·恩幸传》:“故事,府州内部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