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给事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以宦官充任,为皇帝亲信,负责宫中与外朝的联系。冯跋卧病时,中给事胡福掌宿卫禁军。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中,二十三年改名中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从三品中,给事(供职)内廷。见《魏书·官氏志》。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以宦官充任,为皇帝亲信,负责宫中与外朝的联系。冯跋卧病时,中给事胡福掌宿卫禁军。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中,二十三年改名中给事中。
官名。北魏置,从三品中,给事(供职)内廷。见《魏书·官氏志》。
官名。北魏置,即墨曹参军,见“州军府墨曹参军、行参军”。
官名。元至元四年(公元1267年)置南东二木场,十七年(公元1280年)并为一场,属大都留守司。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外兵郎互称,为尚书省外兵曹长官。参见“外兵郎”。
①官名。周朝置。一指方伯,即一方诸侯之长。《礼记·王制》: “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左传·哀公十三年》: “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率子男以见于伯”。又指有司官吏。《大盂鼎铭
见“监使”。
官名。十六国后凉、后燕皆置,掌尚书省民部曹。或说西魏初亦置。隋文帝开皇三年 (583)置为尚书省六部长官之一,由度支尚书改名。唐初沿置,高宗永徽元年 (650)改名户部尚书。隋、唐正三品。参见“民部”
官名。三国吴置。为领兵武职。吕据自副军校尉迁此。杂号将军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镇守。《三国志·吴书·吕据传》:“(范)次子据,字世议,以父任为郎。后范寝疾,拜副军校尉,佐领军事。范卒,迁安东中郎将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长官。简称安徽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八旗武职官员。初名“翼领”,乾隆(1736—1795)时改称。健锐、火器、神机、善扑等营及陵寝、围场等处均设。其名称有别,品秩悬殊,职掌各异。如火器营所辖内外二营、健锐营所辖左右二翼各设翼长
爵名。晋朝、南北朝、隋、唐为开国郡公、开国县公省称。宋朝置为十二等封爵第六等,食邑二千户以上,位在开国郡公上。参见“开国郡公”、“开国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