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为刑部头司次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宪部承务郎。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旧名,二人,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为司刑员外郎,咸亨元年(670)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织染缎匹。设官有局使、副使各一人。
唐铨选之制,符合规定的选人报名后,府州对选人出具解送状文,称为解状或选状。解状送达尚书都省后,分别转给吏兵两部。
官名。三国至唐俱置。晋初制度,中央除拜者为参军,诸府自辟者为行参军。晋末以后行参军亦可除拜,唯品阶例低于参军。①三国蜀诸葛亮丞相府所置,无固定职掌。两晋、南朝、北魏、北齐公府、将军府、州府亦置,不署曹
官署名,三国魏置,属尚书,为二十五曹之一,以尚书郎为其长官,掌制定律令,考课州郡。《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考功郎中一人。”注:“汉文帝时,京房作考文课吏之法,然其职不在尚书,至光武改尚书三公曹主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元、明、清三朝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元朝始署于翰林院,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明朝设于翰林院、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清朝设于内阁、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人或数人。唯内阁大学士以下皆无官印,如对外行文
官名。春秋置。掌田猎,捕捉野兽。《左传·宣公十二年》: “楚潘党逐之,及荧泽,见六麇,射一麇以顾献,曰: ‘子有军事,兽人无乃不给于鲜? 敢献于从者。’《周礼·天官》有“兽人”,一说为周朝置。《周礼·
参见“十威将军”。
官名。汉朝郡守属吏,职掌水利。据《汉官》,东汉河南尹员吏有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官名,汉置,掌水利漕运等事。《后汉书·百官五》:“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