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粉所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隶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墙壁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隶将作监。
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墙壁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
宦官名。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司、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无定员。
官名。仓曹之长。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置,为僚佐,东朝、南朝沿置。北魏二大、二公府,将军府置,从六品至从八品不等。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护军府、州刺史、三等诸镇皆置,六品至七品不等。隋朝十二卫各置一员、
五校士即五校兵。五校尉所掌管的宿卫兵称士。《汉书·霍光传》:“载光尸柩以輼辌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后汉书·耿弇传》:“乃遣恭将五校士三千人,副车骑将军马防讨西羌。
官名。南朝梁置,掌山阴狱。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三品勋位,属流外官,地位很低。
散官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始置。专授钦天监官。监令,授正仪大夫; 少监,授分朔大夫; 五官司,授司玄大夫; 监丞,授灵台郎; 五官保章正,授平秩郎; 五官灵台正,授司正郎; 五官挈壶正,授挈壶
官署统称。太平天国管理百工技艺的生产机构。金田起义后不久即在军队中设置,咸丰三年(1853)定都天京 (今南京) 后,又加扩充。设于军中者,有典旗帜、典炮、典铅码、典红粉、典硝、典铁匠、典木匠、典竹匠
官府文书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枢密院得皇帝宣旨,皆另以白纸书知枢密院、同知枢密院宣奉行讫,录送门下省。其中,当面得旨者称录白,皇帝书面批示奏章者称画旨。
官名。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至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监九年(510) 诏令选用有
官署名。金南京置,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不常置。其官为提单、同提举。见《金吏·百官三》。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为礼制局属官,掌讨论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制度沿革。宣和二年(1120)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