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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书

①官名。战国魏置。掌文书档案。《吕氏春秋·乐成》:“文侯知之,命主书曰: ‘群臣宾客所献书者,操以进之。’主书举两箧以进,命将军视之。”北齐置于中书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主书令史称主书,置四人,加为正八品。唐朝中书省置四人,从七品上,以流外入流者累转为之。又,高祖龙朔二年(662)曾改门下省录事为东台主书,咸亨元年(670)复旧。宋朝废。②主书令史省称。魏晋南北朝时尚书、中书、秘书等省皆置。详“主书令史”。


官名。晋置,掌管文书。宋沿置。齐、北魏、隋改称主书令史 ;陈、北齐、唐仍称主书。见《通典·职官三·中书令·主书》、《隋书·百官中·中书省》、《新唐书·百官二·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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